浏览次数:89作者: 尹兰英 信息来源: 高岳街道 农经站发布时间:2015-11-02 |
高岳街道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坚持阳光化管理,将村集体“三资”的使用和收益定期向全体村民公开,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和出让,必须实行招投标或公开竞价。
阳光化管理具体体现在对资产、资源的处置、清理以及交易过程的立项、审批、交易登记、公示发布、备案等整个流程中,重要的是将各村的“三资”台账纳入村务公开,全面、及时、准确向群众公开,切实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
阳光化管理进而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的保值增值,防止农村集体“三资”流失,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