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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杜集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出售公告
浏览次数:1102   信息来源: 杜集区住建局发布时间:2015-09-30

    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的通知》(淮政办〔2014〕22号)、《杜集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出售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将杜集区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出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5年9月30日—2015年10月23日(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条件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1997年9月30日前出生),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凡在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居民,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三、房源基本情况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房源共计1755套、出售房源678套(一)东湖家园公租房位于杜集区光明路东侧、岱河西侧,配租数量504套,出售数量198套,两室一厅,面积约60 平方米。(二)岱河花园公租房位于北外环北侧、岱河西侧,配租数量747套,出售数量288套,两室一厅,面积约60 平方米。(三)白鹭栖园公租房位于新杜集南侧、东湖公园西侧,配租数量504套,出售数量192套,两室一厅,面积约50平方米。
    四、申报材料(一)淮北市居民家庭需提供材料: 1、《杜集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2、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 3、家庭房产信息查询情况表; 4、家庭现住房状况材料(现住房为租赁、自建或自有产权房等,由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5、家庭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社区出具,其中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证件); 6、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法院民事判决书或调解书); 7、烈属、成年孤儿、残疾等材料; 8、申请人提供1寸免冠近照2张; 9、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二)新就业无房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材料: 1、《杜集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户籍或居住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大中专毕业生提供毕业证; 3、家庭房产信息查询情况表; 4、家庭现住房状况材料(现住房为租赁、自建或自有产权房等,由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5、家庭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社区出具。); 6、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法院民事判决书或调解书); 7、申请人提供1寸免冠近照2张; 8、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五、相关事宜申请家庭需向户籍所在社区或原住房所在地的社区申请报名,填写《杜集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申请审批表》,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所需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特此公告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