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现有五保老人302人,其中集中供养177人,年供养标准5400元/人;分散供养125人,年供养标准2400元/人。第四季度共需五保供养资金31.395万元,截止到2015年9月底,2015年共发放五保资金128.095万元。
进入第四季度,针对我区现有五保户,区民政局联合各镇(办)民政办公室,对于全区的五保户进行详细的走访调查,对于死亡的进行及时核销,确保我区五保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