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125 信息来源: 杜集区残联发布时间:2015-08-14 |
为进一步保障残疾学生受教育的权益,增强其平等参与各项社会活动的能力,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根据上级相关精神,现将我区开展贫困残疾大学生申请资助的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助对象
各类依法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残疾大学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残疾毕业生(含自考生),且需符合下列条件:
1、入学前学生户籍为本区户籍;
2、家庭经济困难;
3、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资助标准
1、全日制在校残疾大学生(含大专生、本科生)每人每学年15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2500元;
2、成人高等教育残疾毕业学生(含自考生)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按照大专生、本科生4000元和研究生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同等学历只资助一次;先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大专、本科学历后继续高一级学历深造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再一次性资助1000元。
(三)申请材料
1、申请资助由本人或监护人填写《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资助年度申请审批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
3、身份证或户口簿;
4、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5、学生证或当年新录取的《入学通知书》,或国家承认学历的院校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6、学生本人或家长银行(本市工行)存折的帐号、户名、开户行;
7、学生近期一寸彩照3张。
(四)申报时间
(五) 申报程序
1、申请及初审 符合条件的残疾大学生,向区残联提出申请,填写《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资助年度申请审批表》。初审合格后,统一填写《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资助花名册》,连同个人申请材料于
2、复审及上报 市残联负责对区残联所报材料进行复审汇总并填写《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资助花名册》,会同级财政部门签署意见后,于
3、支付方式 由市财政部门一次性将资助款打入受助残疾大学生本人账户。
杜集区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