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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申请资助的公告
浏览次数:2125   信息来源: 杜集区残联发布时间:2015-08-14

为进一步保障残疾学生受教育的权益,增强其平等参与各项社会活动的能力,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根据上级相关精神,现将我区开展贫困残疾大学生申请资助的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助对象

各类依法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残疾大学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残疾毕业生(含自考生),且需符合下列条件:

1、入学前学生户籍为本区户籍;

2、家庭经济困难;

3、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资助标准

1、全日制在校残疾大学生(含大专生、本科生)每人每学年15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2500元;

2、成人高等教育残疾毕业学生(含自考生)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按照大专生、本科生4000元和研究生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同等学历只资助一次;先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大专、本科学历后继续高一级学历深造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再一次性资助1000元。

(三)申请材料

1、申请资助由本人或监护人填写《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资助年度申请审批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

3、身份证或户口簿;

4、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5、学生证或当年新录取的《入学通知书》,或国家承认学历的院校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6、学生本人或家长银行(本市工行)存折的帐号、户名、开户行;

7、学生近期一寸彩照3张。

(四)申报时间

2015920前。

(五) 申报程序

1、申请及初审 符合条件的残疾大学生,向区残联提出申请,填写《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资助年度申请审批表》。初审合格后,统一填写《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资助花名册》,连同个人申请材料于930前上报市残联(原件初审后当即退还,复印件由区残联加盖公章后存档并上报)。

2、复审及上报 市残联负责对区残联所报材料进行复审汇总并填写《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资助花名册》,会同级财政部门签署意见后,于1030前分别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省残联汇总。

3、支付方式 由市财政部门一次性将资助款打入受助残疾大学生本人账户。

 

 

                                    杜集区残联

                                   2015年8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