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460 信息来源: 杜集区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15-08-06 |
一是做到“病有所医”。建立重点优抚对象参保、减免、补助、救助“四位一体”的医疗保障体系,通过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医疗机构实行医疗减免、大病救助和临时性救助等多种渠道,为159名重点优抚对象共补助49.18万元,对1-6级在乡残疾军人和烈属实行实报实销。二是做到“住有所居”。对居住在农村的优抚对象困难户采取区里支持一部分、镇里补贴一部分、村里集资一部分的办法,组织民兵等义务工帮助统一建房。截至目前,全区共资助农村困难户45户,解决资金33万元。对居住在城镇的困难户,积极将其纳入经济适用房范围,目前共有5户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分到了新房。三是做到“老有所养”。将享受国家抚恤补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和在乡退伍军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畴,今年以来,共为691名优抚对象办理低保手续,发放低保金177.66万元,保障了其生活水平略高于当地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