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杜集区主城区露天烧烤禁烧区的通告
浏览次数:272 信息来源: 杜集区市容局发布时间:201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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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城市管理、改善人居环境,切实解决露天烧烤油烟扰民、占道经营、妨碍交通等问题,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划定杜集区主城区露天烧烤禁烧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杜集区主城区露天烧烤禁烧区范围:
1.人民路(杜集区段)以北、东外环以西、北外环以南、东山路以东区域;
2.淮海东路、东山路、龙山路、开渠路、方安路、光明路、学院路、人民路(矿山集段)、龙昌路、东外环、北外环、描龙路、滨湖路等路段。
上述区域及路段范围内严禁从事露天烧烤经营行为。
二、凡在划定的禁烧区内从事露天烧烤经营行为的,由城市管理部门按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四条、九十七条之规定,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三、 在非禁烧区从事烧烤经营活动的,必须证照齐全,安装使用无烟炉具,不得妨碍交通,并保持周边环境整洁有序。
四、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杜集区人民政府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