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13作者: 安徽省商务厅 信息来源: 杜集区商务局发布时间:2015-07-03 |
各市商务局、广德、宿松县商务局,中石化安徽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安徽销售分公司、中海油销售安徽有限公司、中化石油安徽有限公司: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加油加气站专项安全管理检查的通知》(皖安办函〔2015〕44号)为配合安监部门深入开展加油加气站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结合商务部门职责,以及安徽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安徽省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皖打假字〔2014〕10号)要求,对全省经行政许可经营的加油站(点)开展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持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在营加油站(点)。
二、检查内容
(一)相关证照。重点核查安全监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商务部门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检查消防、环保、防雷、质检等相关文件及是否齐备。注意检查核心证照是否在有效期内。
(二)管理制度。《加油站账表册单管理制度》、《票证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商品采购、销售制度》、《库存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事故预案》等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建立成品油进、销、存和出入库管理台账。
(三)安全运营。计量保管员、安全管理员、设备管理员和质量监督员岗位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能否提供证明油品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监测报告。销售散装汽油的是否登记购买者姓名、联系方式、用途等相关信息。油品运输车辆是否通过法定机构(或授权单位)资格认定合格。自助加油站是否制订防静电和防人为破坏的相关制度和措施。加油站作业人员是否严格执行加卸油相关操作规程。是否定期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习。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检查分二个阶段进行
(一)即日起至
(二)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各地商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加油站安全检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落实。突出对学校、医院、影剧院、车站、码头、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城市交通要道周边加油站(点)的检查,实行全覆盖。
(二)抓好整改。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并记录在案备查。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无证无照经营的非法加油站(点)查处。
请各市(县)商务局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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