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51作者: 顾婷婷 信息来源: 杜集区法院发布时间:2015-06-04 |
自省高院《关于推广应用“总对总”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通知》下发后,杜集区法院积极按照通知要求,针对申请开通查控系统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一是设立查控操作室,专门腾出面积20余平方米的办公室作为操作室,安装门禁系统,并在操作室内外安装3只高清摄像头,进行24小时监控,使监控无死角,确保查控安全性。二是配备查控专用计算机,进行涉密处理,计算机安装服务器安全狗和安全软件,严禁违规非法外联、移动介质交叉使用及安装与查控无关的软件等影响系统安全的行为,并使用ARP命令实现IP和MAC地址绑定,确保计算机安全管理及使用。三是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查控操作,非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专职人员不得进入查询室,保障查控系统的保密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