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87 发布时间:2015-05-08 |
2015年5月7日,石台司法所在石台镇童台小学,举行“校园第一课”——“我与家长同学法”法治宣传活动。在活动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在场的学生和家长们阐述了学习法律,尤其是家长学习法律的重要性,强调家长是子女的第一导师和重要榜样,家长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子女的行为和思想。提倡家长能够学习法律,以身作则,同时加上学校和政府的共同努力,一起为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保障。活动结束后,现场工作人员向每位学生们发放了青少年法律宣传手册,并要求由他们亲自将法律知识手册送到自己的家长手上,与家长一同学习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