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98作者: 段飞 信息来源: 杜集区农林水利局发布时间:2015-05-07 |
杜集区委、区政府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中,早行动、早规划、早部署,多措并举,严格把关,扎实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杜集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区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成立办公室,配备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农饮工程建设工作,及时解决各种问题。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实地督查工程建设进度,召开工程建设推进会议,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强化部门配合。各农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联系,相互配合,使农饮工程建设有序推进。
二、严把规划设计关。该区在总结去年项目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改变工作方法,克服各种困难,及时调整项目建设思路,提早制定工作方案,层层落实行政和施工责任人,把好各个项目前期工作的规划设计关。一方面,推行项目申报制度。每个项目所在镇、村组提前进行项目申报,并就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由地方配合承担的征地、取土、青苗补偿等作出书面承诺。对不予承诺的视为自动放弃,区农水局将根据情况予以调整。另一方面,做好项目设计前的意见征询工作。在项目设计时,就管道的走向、供水水压和建设内容等充分征求当地干部群众的意见,在充分考虑群众合理化建议和意见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建设及实施方案,避免因设计成果与实际不符或发生重大变更设计等情况,有效保障了投资效益的最大化,也为工程建设赢得了时间。
三、严把建设管理关。严格落实建设管理责任制。区农水局严格实行“一个项目、一名班子成员、一支队伍、一抓到底”的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项目所在地镇、办成立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亲自抓,负责项目的协调、配合和质量监督。严格落实监督机制。在项目区显眼位置树立“五牌一图”,明示项目简介、责任、进度、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和项目分布示意图,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严格落实项目分责人到岗到位实名签到制度。对到岗不能满足规定要求,进度、质量又跟不上要求的施工单位进行约谈,对整改不得力、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三年内禁止在区内投标水利工程项目。
四、严把工程质量关。一是健立质量保证机制。积极推行“法人负责、监理控制、施工保证、部门监管、群众监督”的机制,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二是规范基建程序。紧盯质量控制细节,严把原材料进出、管材管件、设备采购、工程验收等关口。每道工序必须经过现场监督人员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各类室外干支管必须全部按技术规范焊接、埋设覆盖,入户管、水表、闸阀应按规范要求安装固定,保证管网等设施使用方便安全。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对所有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坚持每月按时报送工程进度报表,并召开组织施工现场督查会,奖优罚劣,定期通报。
五、严把资金管理关。健全资金使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落实省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工程资金实行区级财政报账制,专户存储、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监理单位现场核实,项目法人单位签字认可,经区农水局、财政局审核确认,报请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区财政拨付,杜绝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