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501作者: 杜集区纪委办公室 信息来源: 杜集区纪委发布时间:2015-05-06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经区纪委研究并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对纪委监察局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第二次清理调整。现将有关调整情况通报如下:
一、在原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中,保留或继续参与8个。
1、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杜集区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3、杜集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
4、杜集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5、杜集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6、杜集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
7、杜集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8、杜集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二、在原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中,取消或退出15个。
1、杜集区机关效能建设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2、杜集区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3、杜集区“五级书记带头大走访”活动推进领导小组
4、杜集区政风行风热线上线工作领导小组
5、杜集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6、杜集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7、杜集区“两非”案件查处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
8、杜集区民主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9、杜集区土地征收工作领导小组
10、杜集区大督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11、杜集区重点项目预审委员会
12、杜集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
13、杜集区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14、杜集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15、杜集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协调小组
中央、省市纪委和区委、区政府对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高度重视,在此次清理调整之后,区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的衔接事宜,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在今后成立新的与纪检监察职责无直接关系的议事协调机构时,不再安排纪检监察机关参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落实“三转”要求,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更好地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
中共杜集区纪委
杜集区监察局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