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80作者: 杨红梅 房静静 信息来源: 杜集区法院发布时间:2015-05-04 |
立案登记制于
统一思想认识。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切实解决“立案难”问题。通过收听收看全国法院、全省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集中学习谈论有关规定、参加全省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专题培训等形式,确保干警吃透精神,不折不扣地按照上级法院要求落实制度改革,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
配齐配强人员。成立立案应急处置小组,加强领导协调,院领导亲临立案一线,随时处置可能出现的问题。科学调配人员,从各部门选调审判经验丰富、勤勉敬业的精干力量和优秀年轻干警充实到诉讼服务中心。
规范立案登记程序。严格执行登记立案范围,认真执行登记立案程序和一次性告知。按照要求,对与立案登记相关的文书格式、诉讼指南等进行修改完善。对登记立案情况进行日报告、周分析、月总结,对涉及疑难、复杂的立案问题与上级法院即时沟通,坚决做到不拖延、不设限。
完善配套制度。对诉讼服务中心全面查漏补缺,健全中心各项功能。大力推行网上立案、预约立案、巡回立案,减轻当事人诉累。加强诉讼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尽快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构建起诉讼服务大厅、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及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综合诉讼服务平台。健全案件繁简分流,完善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等机制。强化诉前调解,注重运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诉讼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化解矛盾,做好诉调对接工作。
强化立案监督。全面公开立案程序,确保立案权依法行使、公正行使、阳光行使。加强对立案流程的监督,坚决防止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为控制立案、年底不立案或缓立案、干扰依法立案等违法行为。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规范立案工作,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引导群众规范行使诉权。通过公告栏、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进行说明提醒,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借助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依法行使诉权。依法制裁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等滥用诉权行为,推进诚信诉讼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