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31作者: 蒋玉芹 王青 信息来源: 杜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2015-03-02 |
元宵节临近,为消除“孔明灯”带来的消防安全隐患,近日,朔里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孔明灯”专项清查工作,严查各类销售孔明灯的行为。截止目前,共检查20余家孔明灯销售摊点,查扣孔明灯900余个。
检查中,执法人员向经营户宣传《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禁止制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并进行耐心的劝说和教育,使他们提高对燃放“孔明灯”危害的认识,做到不购进、不销售“孔明灯”。此外,执法人员还加大了市场巡查,把检查重点放在步行街、学校、广场附近,严查流动销售“孔明灯”的无证无照行为。
据了解,“孔明灯”又称“天灯”、“文灯”、“心愿灯”,制作材料为易燃物品,以液态酒精浸泡碎布片凝固后作为燃料,由于制作简单,属典型的“三无产品”。孔明灯属明火,由于其燃放的时间、地点和飘移方向、高度、距离均不确定,一旦飘落到加油站、液化气站、林地等可燃物较多的地方,极易引发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