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692作者: 安徽省商务厅 信息来源: 杜集区商务局发布时间:2015-02-10 |
各市商务局,广德、宿松县商务局: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石油流通市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运函〔2015〕43号)转发给你们,请切实抓好学习和贯彻落实,有关总结工作按照《安徽省商务厅关于上报2014年成品油行业管理工作总结的函》(皖商明电〔2015〕10号)文件要求按时上报。 附件: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石油流通市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商务厅
|
各市商务局,广德、宿松县商务局: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石油流通市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运函〔2015〕43号)转发给你们,请切实抓好学习和贯彻落实,有关总结工作按照《安徽省商务厅关于上报2014年成品油行业管理工作总结的函》(皖商明电〔2015〕10号)文件要求按时上报。 附件: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石油流通市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商务厅
|
各市商务局,广德、宿松县商务局: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石油流通市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运函〔2015〕43号)转发给你们,请切实抓好学习和贯彻落实,有关总结工作按照《安徽省商务厅关于上报2014年成品油行业管理工作总结的函》(皖商明电〔2015〕10号)文件要求按时上报。 附件: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石油流通市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商务厅
|
各市商务局,广德、宿松县商务局: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石油流通市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运函〔2015〕43号)转发给你们,请切实抓好学习和贯彻落实,有关总结工作按照《安徽省商务厅关于上报2014年成品油行业管理工作总结的函》(皖商明电〔2015〕10号)文件要求按时上报。 附件: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石油流通市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商务厅
|
各市商务局,广德、宿松县商务局: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石油流通市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运函〔2015〕43号)转发给你们,请切实抓好学习和贯彻落实,有关总结工作按照《安徽省商务厅关于上报2014年成品油行业管理工作总结的函》(皖商明电〔2015〕10号)文件要求按时上报。 附件: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石油流通市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商务厅
|
各市商务局,广德、宿松县商务局: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石油流通市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运函〔2015〕43号)转发给你们,请切实抓好学习和贯彻落实,有关总结工作按照《安徽省商务厅关于上报2014年成品油行业管理工作总结的函》(皖商明电〔2015]10号)文件要求按时上报。
附件: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石油流通市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商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