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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商贸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浏览次数:253作者: 安徽省商务厅   信息来源: 杜集区商务局发布时间:2015-01-27

各市及省直管县商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商贸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规划>的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指导和组织协调。各地商务、质监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商贸物流标准化工作的指导,强化对商贸物流标准化工作的组织协调, 明确各项工作要求,注重发挥政府部门、社团组织、企业等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同时情况成立相应工作组、组建专家库,为促进商贸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计划工作有序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确定重点,示范带动。各地商务、质监部门要按照“政府引导定规则、企业主导贯标准”的主导思想,选取参与积极性高、影响带动作用大、托盘使用量多的行业龙头企业和市场运营模式成熟、服务能力强、跨区域的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作为本地商贸物流标准化重点推进企业,以积极推动物流信息化和托盘标准化工作开展。

三、制定政策,注重实效。各地商务、质监部门要将《商贸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计划》的落实纳入年度工作的规划范围,予以重点安排和部署。积极主动向当地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鼓励商贸物流发展的配套政策,争取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

附件:关于印发<商贸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规划>的通知》

 

 

 

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