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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集区龙河河道造林绿化招租公告
浏览次数:1219   信息来源: 杜集区农林水利局发布时间:2015-01-07

    为做好龙河河道水土保持和造林绿化工作,经研究,特面向社会公开招租龙河造林绿化项目单位。

一、绿化范围

1、河段范围。龙河境内(2012年治理北段端点至张庄桥河道),全长7.34公里,可绿化长度7.12公里。

2、绿化地点。龙河河道滩地、迎水坡、堤顶及被水坡范围以内。

二、时间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7日—2015年1月16日

2、评标时间:2015年1月25日

3、项目完成时间:2015年3月30日前

三、租赁期限

租期暂定15年,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四、标段设置

本次招租为龙河河道5个绿化标段,各个标段划分(见附表)。各标段的造林绿化总体方案按照《杜集区龙河河道造林绿化施工方案》基本要求进行编制。

报名时索取《杜集区龙河河道造林绿化标段设计表》和《杜集区龙河河道造林绿化施工方案》两材料(资料费500元)。

五、双方权利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要求,本次河道绿化,采取“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在地政府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管理。”

1、淮北市杜集区农林水利局负责河道造林规划编制、方案审核、公开招租、工程建设、执法巡查等管理工作。

2、河道所在地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属镇(办)管理,负责社会环境的协调工作。

3、此次招租的发包方为区农林水利局和所在地地方政府。

4、承租方制定的龙河河道造林绿化总体方案应通过区农水局和所在地政府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5、承租方中标后,负责树木、花草的种植、管理、看护和安保工作,费用自理。

6、2-5标段承租方中标后承租期内不缴纳河道土地承包费。

7、1标段承租方中标后按要求缴纳河道承包金。

六、合同履行

    本次招租实行绿化造林方案综合评审方式确定承租方,5个标段分开报名,由区龙河河道造林绿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家,对投标的项目单位评标,得分最高的项目单位作为承租方与标段所在的地方政府签订承包合同。

1、合同签订10日内,承租人按10万元/标段的标准缴纳保证金。承租方按《杜集区龙河河道造林绿化施工方案》要求施工,每年秋季区龙岱河造林绿化工作领导小组核查验收合格后,返还保证金5万元,没有通过的标段保证金不予返还,至核查验收通过后再返还。余5万元保证金到合同结束后予以返还。第一标段还需缴纳承包金每年2000元,15年一次缴纳3万元。如在10日内,承租方不能如数缴纳保证金和承包金,发包方将另选承租方签约。

2、合同签订后,承租方不按发包方制定的《杜集区龙河河道造林绿化施工方案》要求施工的,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3、合同期满,自行解除合同;合同期内当发包方在遇镇(办)政府及以上机关对河道有建设改造任务时,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承租方对所种植的林木3个月内必须处理完毕,逾期视为放弃收获权力。承租方要求解除合同时,应提前1年通知对方,可解除合同。

4、因河道行洪需要,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赔偿。承租人应服从行政部门对河道的清淤、清障、疏浚要求,由此造成的损失发包方不承担责任。

5、承租合同的签订,经司法机关公证后生效。

七、报名条件

1、本次招租面向全社会,凡具备绿化施工三级以上资质的单位均可报名参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可以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每个标段投标单位在3家以上方可开标。

2、报名时持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原件审核后返还。

3、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报名截止,截止后的次日发包方组织报名企业现场勘探和答疑,答疑后2日内报名企业须向发包方提出相关要求,逾期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5、评审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八、争议处理

1、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起诉地为淮北市。

2、如果一方违约,对方有权终止合同执行,扣除保证金。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淮北市杜集区农林水利局

联 系 人:陈志学

联系电话:13966116949

报名地点:淮北市杜集区农林水利局(开渠西路 杜集区人民政府办公楼三楼)

 

二O一五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