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344作者: 安徽省商务厅 信息来源: 杜集区商务局发布时间:2014-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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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履行家庭服务行业管理职责,进一步规范家政服务经营行为,促进家政服务业健康、持续、有序发展,商务部制定了《家政服务合同(员工制范本)》、《家政服务合同(中介制范本)和《家政服务合同(派遣制范本)》,分类对家政服务机构、家政服务员和消费者(客户)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现将商务部制定的《家政服务合同》范本印发给你们(电子版可在我厅网站下载,http://www.ahbofcom.gov.cn重要通知栏),请组织辖区家政服务机构认真学习合同内容,并结合当地行业发展实际推广执行。要求各地承担全省“放心家政”服务体系建设任务的家政机构2014年年底前全部使用商务部制定的《家政服务合同》。省商务厅将适时对各地家政服务机构推广执行合同情况进行抽查并进行通报。 各地在执行中出现的情况与问题及相关建议请及时向省商务厅服贸处反馈。联系人:张红平,联系电话:0551-63540083,传真:0551-63540211,Email:zhanghp@ahbofcom.gov.cn。 特此通知 201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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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履行家庭服务行业管理职责,进一步规范家政服务经营行为,促进家政服务业健康、持续、有序发展,商务部制定了《家政服务合同(员工制范本)》、《家政服务合同(中介制范本)和《家政服务合同(派遣制范本)》,分类对家政服务机构、家政服务员和消费者(客户)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现将商务部制定的《家政服务合同》范本印发给你们(电子版可在我厅网站下载,http://www.ahbofcom.gov.cn重要通知栏),请组织辖区家政服务机构认真学习合同内容,并结合当地行业发展实际推广执行。要求各地承担全省“放心家政”服务体系建设任务的家政机构2014年年底前全部使用商务部制定的《家政服务合同》。省商务厅将适时对各地家政服务机构推广执行合同情况进行抽查并进行通报。 各地在执行中出现的情况与问题及相关建议请及时向省商务厅服贸处反馈。联系人:张红平,联系电话:0551-63540083,传真:0551-63540211,Email:zhanghp@ahbofcom.gov.cn。 特此通知 201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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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履行家庭服务行业管理职责,进一步规范家政服务经营行为,促进家政服务业健康、持续、有序发展,商务部制定了《家政服务合同(员工制范本)》、《家政服务合同(中介制范本)和《家政服务合同(派遣制范本)》,分类对家政服务机构、家政服务员和消费者(客户)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现将商务部制定的《家政服务合同》范本印发给你们(电子版可在我厅网站下载,http://www.ahbofcom.gov.cn重要通知栏),请组织辖区家政服务机构认真学习合同内容,并结合当地行业发展实际推广执行。要求各地承担全省“放心家政”服务体系建设任务的家政机构2014年年底前全部使用商务部制定的《家政服务合同》。省商务厅将适时对各地家政服务机构推广执行合同情况进行抽查并进行通报。 各地在执行中出现的情况与问题及相关建议请及时向省商务厅服贸处反馈。联系人:张红平,联系电话:0551-63540083,传真:0551-63540211,Email:zhanghp@ahbofcom.gov.cn。 特此通知 201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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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履行家庭服务行业管理职责,进一步规范家政服务经营行为,促进家政服务业健康、持续、有序发展,商务部制定了《家政服务合同(员工制范本)》、《家政服务合同(中介制范本)和《家政服务合同(派遣制范本)》,分类对家政服务机构、家政服务员和消费者(客户)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现将商务部制定的《家政服务合同》范本印发给你们(电子版可在我厅网站下载,http://www.ahbofcom.gov.cn重要通知栏),请组织辖区家政服务机构认真学习合同内容,并结合当地行业发展实际推广执行。要求各地承担全省“放心家政”服务体系建设任务的家政机构2014年年底前全部使用商务部制定的《家政服务合同》。省商务厅将适时对各地家政服务机构推广执行合同情况进行抽查并进行通报。
各地在执行中出现的情况与问题及相关建议请及时向省商务厅服贸处反馈。联系人:张红平,联系电话:0551-63540083,传真:0551-63540211,Email:zhanghp@ahbofcom.gov.cn。
特此通知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