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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杜集区“校园第一课”活动 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1391   信息来源: 杜集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14-02-18
“校园第一课”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中心学校,区直学校: 2014年是“六五”普法的第四年,为全力打好“六五”普法攻坚战,继续深化“法律进学校”工作,不断推进“校园第一课”活动开展,塑造特色品牌,打造普法亮点,经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4年“校园第一课”活动。现将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杜集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2月10日 附:杜集区开展“校园第一课” 活动方案 杜集区“校园第一课”活动方案 为落实杜集区“六五普法”规划,强力推进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师生学法守法用法能力,杜集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2014年2月份至2015年1月份在全区各中小学校广泛开展“校园第一课”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弘扬依法治国理念,推进法制国家建设,全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针,根据杜集区“六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区的总体要求,推动我区学校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培养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加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为依法治区创造优良环境,夯实依法治区的基础。 二、活动目的 以“校园第一课”活动为载体,努力在青少年法律素质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培养上下功夫,根据各级各类学校和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注重中小学生法律启蒙、法律常识、预防违法犯罪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和分辨是非能力,引导广大青少年形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 三、时间安排 2014年2月10日至2015年1月31日。 四、活动内容及形式 各部门、各学校以《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课程标准规定的法律法规等为学法读本,在学校开展法制讲堂、主题班会、法制板报、普法游戏互动、举案说法、模拟法庭、法制演讲比赛、法治文艺演出、校园环境整治、爱国实践教育等生动新颖,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 五、责任分解: 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法制办、教育局、团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为牵头单位,各镇(办)、各司法所、各中心学校、各区直学校为具体实施单位。 区委政法委:积极参与、支持“校园第一课”活动,负责对高岳街道办事处中心校、中小学校活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指导。 区委宣传部:负责进行“校园第一课”活动信息的外围宣传,及时在主流媒体和刊物上将活动情况、活动成效宣传报道。负责对石台镇中心校、中小学校活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指导。 区司法局、区法制办:负责“校园第一课”工作的组织、协调、考核、评比,整合优势资源,发挥积极作用,提供必要的人才资源和技术资源。 区教育局、团区委:安排专人负责,为活动的开展创造优良环境,提供便利条件,对各中心校、各中小学活动开展情况予以监督指导,确保成效。 区法院:专人负责,专人组织、实施“校园第一课”工作,负责对朔里镇中心校、各中小学校活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指导。 区检察院:积极参与、支持“校园第一课”活动,负责对矿山集街道办事处中心校、中小学校活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指导。 区公安分局:积极参与、支持“校园第一课”活动,负责对段园镇中心校、中小学校活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指导。 各镇(办):组织、协调、保障、督促工作开展,对“校园第一课”活动进行属地管理,为活动的开展创造优良环境。 各司法所: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积极发挥主动性,协同建立“双联”关系的律师事务所以及区法律援助中心,制定活动年度计划,创新开展活动。 各中心学校、区直学校:充分发挥校园主阵地作用,强化学校法制教育的组织领导与学习培训工作,加强教师的法律素养;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深入推进法制教育“四落实”,做到“四保证”,即保证教材、保证师资、保证课时、保证质量;利用“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法制教育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大时节,对学生开展法制主题活动;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格局。 六、实施步骤 “校园第一课”活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2月10日至2014年2月20日) 重点工作:一是各单位、各学校结合实际制定“校园第一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进行任务分解。二是做好动员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对“校园第一课”活动重要性的认识。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2月2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以寒暑假为界分为两个时段:第一时段(2014年2月21日至2014年6月30日),第二时段(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12月21日) 重点工作:举办“校园第一课”活动启动仪式,全面开展活动,各单位、各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重点工作推进表,采取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富有成效的手段,使“校园第一课”的各项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31日) 重点工作:各单位、各学校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总结。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考核,并将其纳入“六五”普法及依法治区工作目标考核之内。 七、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杜集区“校园第一课”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例会,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提高思想认识。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工作重在落实,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中心学校,区直学校接此方案后,要充分认识“校园第一课”活动的重要意义,尽快提出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到早部署、早落实、有序推进。 (三)注重工作实效。各单位、各学校在集中开展此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要结合各自实际,积极组织和探索多种形式,使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内容更充实、更有说服力、更形象生动。同时,要不断探索、总结、推广“校园第一课” 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提升工作水平。 (四)建立长效机制。开展“校园第一课”活动不仅是当前阶段性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各单位要加大投入,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在做好当前活动的同时,建章立制,长期抓,经常抓,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强化监督检查。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校园第一课”工作落实情况每学期末进行一次督查,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对工作滞后和问题较多的单位责成整改,对推进力度大、工作优秀的单位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活动绩效纳入“六五”普法及依法治区工作目标考核之内。活动期间,各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中心学校,区直学校要注重文字、图片、影像资料的收集,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和工作总结到区司法局邮箱(dujisifa@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