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599 信息来源: 杜集区政务服务中心发布时间:2013-09-29 |
关于印发《全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全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杜集区政务公开办公室
杜集区政务服务中心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全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
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淮政务办〔2013〕14号)统一部署,在全区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标准化实施年”活动为抓手,以标准实施为重点,完善和实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推动标准化建设成果普遍应用,全面提升我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完善、实施政务公开标准。
1.落实《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淮北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结合实际,修订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府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容、程序和形式。
2.按照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 (栏目)升级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要求。组织实施、规范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3.规范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按照市、区财政部门的要求,认真安排全区各级行政机关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稳妥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4.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标准。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生产安全事故、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等重点领域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主管责任,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作为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重中之重(参照淮政务办〔2012〕22号文件),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渠道、时限及发布格式等,推进本部门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及时、规范公开。
5.完善行政职权行使规范。借鉴市政府行政职权目录、职权行使流程图标准,进一步规范编制我区行政职权目录、绘制职权行使流程图,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依法行政”栏目进行公开,促进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
6.建立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标准。按照全市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建立我区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标准,推进我区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进程。
(二)完善、落实政务服务标准。
1.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1〕3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的实施意见》(厅〔2013〕1号)文件精神,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切实做好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办〔2013〕27号)要求,推进我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中心)、乡镇(街道)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室或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中心、村(居)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点的建设,统一全区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服务场所标识。
2.统一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模式。实施全省政务服务“一门受理、集中分办、限时办结、超时警告、统一送达、全程监督”运行模式标准,建立健全我区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各项制度,进一步梳理、完善代理事项,规范代理工作流程,促使代理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3.实施政务服务项目标准。依据全省统一编制的市、县政务服务项目(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结合区新一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和审批流程优化结果,分级统一项目名称、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基本流程、收费依据及标准等基础信息。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项目规范化办理,促进行政审批项目动态监管。
4.实施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窗口办事规范和管理标准。规范受理、不予受理、补正补齐、送达等各种文书的内容、格式以及送达方式,实施代理项目办理流程的标准化。落实代理工作日常管理标准,实现工作纪律、抽查、通报、投诉等日常管理规范化。制定“亲切服务”标准,完善接待、咨询、引导等服务标准。
5.开展政务服务考核评价。制定为民服务全程代理考核办法,在全区开展为民服务全程代理考核工作。
6.落实政务服务信息化标准。依据全省政务服务业务与电子监察系统三级联动项目要求,根据安排和需要,落实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电子政务平台信息化标准。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阶段(8-9月)。各单位、各有关部门按照全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培训,全面部署实施“标准化实施年”活动。
第二阶段:修订、实施阶段 (10-11月)。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务公开办修订、完善的各项标准,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推进本单位政务公开、全程代理工作标准化建设。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 (12月)。总结“标准化实施年”活动经验,建立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持续提高政务公开、全程代理工作规范化水平。活动总结于12月20前报送至区政务服务中心。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标准化实施年”活动作为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年度重点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强研究,统一部署;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辖区、本单位、本系统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解决活动中重大问题。各单位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推进各项工作量化落实,确保活动有计划、按步骤推进。各相关部门要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活动深入开展。
(二)加强宣传培训。将“标准化实施年”活动开展情况作为今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采用多种方式,开展集中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推进氛围。各相关单位要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开辟“标准化实施年”活动专栏,及时宣传活动进展情况和先进经验。各级政务公开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1-2次专题培训或现场会,各单位组织工作人员学标准、用标准。
(三)强化监督考评。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将“标准化实施年”活动开展情况作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切实发挥考评督导作用,促进活动扎实开展。区政务公开办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年度督查考评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