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680 信息来源: 区人大办公室发布时间:2013-05-06 |
杜人常办〔2013〕4号
关于召开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的
通 知
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法院办公室、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经区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定于2013年5月31日(星期五)上午8:30在区政府四楼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建议本次会议的议题有六项:
一、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区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
五、审议通过新修改的杜集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
六、其他事项。
请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按时出席会议,并于会前围绕议题开展调研,认真准备审议意见。请区人民政府一名副区长,区政协一名负责人,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各镇办人大负责人及应邀代表按时列席会议。
请报告单位按照议题要求,认真准备报告材料。报告材料(一式40份)于2013年5月21日前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杜集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