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237作者: 杜集区环保局 信息来源: 杜集区环保局发布时间:2013-04-24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在报告书编制完成后,我单位现对本项目环评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万m3/a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建设单位:淮北市朔里镇相山石料厂
项目性质:续建
建设地点:淮北市杜集区朔里镇罗里村
项目投资:1000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
建设规模:20万m3/a
(二)项目对环境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对策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可用于绿化及农业生产, 旱厕的粪便,定时由当地农民清运,作为农家肥。
2、废气污染防治对策
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是采矿及运输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的粉尘,主要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加以治理。项目各产尘点经相应的措施治理后,场界粉尘废气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的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对策
在该矿区开采、破碎作业期间,场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标准限值要求。对矿区外200m处的后罗村居民的声环境质量无明显不利影响。
4、振动
采石爆破工序,特别是深孔爆破可以产生地面振动,振动的强弱受装药量影响,通过对装药量的进行控制后,可以保证附近建筑物不遭破坏。
5、固体废弃物防治对策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①剥离下来的废土,可全部收集在矿区的边的坑内,作为服务期满后的复垦用土;②废石全部出售作为建筑材料;③生活垃圾:实行定时、定点、分类收集,再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6、生态影响
根据现状调查情况分析,矿区内未发生过地质灾害,主要占用荒山裸地,矿区无耕地。本项目的建设对项目区域土地植被资源影响一般,不会对其产生重大影响。为减少项目所带来的生态影响,要求在主体工程建设的同时,必须建设防治水土流失的水土保持工程,做到矿山开发与水土保持相结合,工程、生物措施相配套,生态、社会与经济效益相兼顾,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各项环保措施能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均可实现达标排放;
2、项目的实施对于保障市民的身体健康及当地经济建设会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并且周边群众对于项目的建设持支持态度;
3、建设单位只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合理采纳和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同时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使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拟建项目周边的居民以及关心该项目的各阶层公众;
征求方式:采用发放公众调查表方式进行公众调查;
主要事项:①建设项目情况简述;②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③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④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⑤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七)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淮北市朔里镇相山石料厂
地址:淮北市杜集区朔里镇罗里村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3856125660
(八) 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夏成军
联系方式:0557-3920476
电子邮件:xcj181@163.com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