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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杜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浏览次数:1716   信息来源: 杜集区国土分局发布时间:2013-01-29

淮北市杜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



目  录

前  言... 1

第一章  规划背景... 2

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 2

第二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3

第二章  规划目标... 5

第一节  总体目标... 5

第二节  主要控制指标... 6

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8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8

第二节  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10

第四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14

第一节  加大耕地保护力度... 14

第二节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 15

第五章  建设用地调控和用地安排... 16

第一节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16

第二节  合理安排基础设施用地... 16

第三节  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 17

第四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8

第五节  中心城区用地规划... 19

第六节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21

第六章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23

第一节  保障生态用地规模... 23

第二节  构筑生态功能分区... 23

第三节  推进土地生态环境治理... 24

第七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26

第一节  用途分区类型... 26

第二节  用途分区及管制规则... 26

第八章  土地整治规划... 30

第一节  土地整治目标... 30

第二节  土地整治布局要求... 30

第三节  土地整治重点工程... 31

第四节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31

第五节  项目管理措施... 32

第九章  镇(街道)土地利用调控... 34

第一节  指标分解... 34

第二节  镇(街道)土地利用方向... 34

第十章  规划实施措施... 35

附则... 38


前  言

      为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五个统筹”,强化土地资源利用的宏观调控作用,切实保护耕地,合理保障发展用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综合产出效益,促进杜集区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等规定,编制《淮北市杜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规划》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全区土地利用战略,协调各行业用地矛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为全区规划期内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规划》范围为淮北市杜集区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全部土地,总面积23018.28公顷。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现状

2005年末杜集区土地总面积为23018.28公顷,其中:

(一)农用地面积15157.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5.85%。其中耕地面积8586.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7.30%,主要分布在石台镇和朔里镇;园地1187.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16%,主要分布在朔里镇和段园镇;林地1037.9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51%,主要分布在石台镇和高岳街道;其他农用地4345.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88%,在全区各镇(街道)均有分布。

(二)建设用地面积5568.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19%。其中城乡建设用地4466.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41%;交通水利用地1061.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61%;特殊用地40.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7%。

(三)未利用地面积2292.4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96%。其中未利用土地1766.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68%;其他土地525.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8%。

二、土地利用存在问题

(一)耕地占补难度大,是制约经济发展的关键性因素之一。杜集区的耕地面积是农用地面积的56.65%,是土地总面积的37.30%。由于杜集区矿区面积分布广,历年灾毁面积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将会制约区域经济的发展。

(二)农村居民点占地量大,但难以挖潜。杜集区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9.43%,人均农村居民点面积达98.7平方米。农村居民点整理存在一定的整理潜力,但整理的成本较大。

(三)未利用地比例较小,土地开发的难度大。杜集区的未利用地面积是土地总面积的9.96%,其中,未利用土地面积占未利用地面积比例也达到了77.06%,但由于其多处于生态功能分区,耕地保护难以通过土地开发实现。

第二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一、机遇

(一)加快皖北发展战略的实施加快了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步伐。从2006年到2020年,是杜集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省委、省政府实施加快皖北地区发展的战略,为加快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综合分析基础条件和发展趋势等因素,预计规划期间,投资水平将进一步加大,宏观上土地利用将进入高效运行的历史机遇。

(二)土地管理体制的不断健全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提供了保障。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土地监管机制不断强化,为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土地利用行为和效率提供了条件。全区综合实力的不断提高,有利于促进城乡土地利用的统筹协调,增加对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特别是村庄整理的投入,有效地保护土地的数量和质量,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益。

(三)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为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创造了条件。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有利于改变片面依赖建设用地扩张带动经济增长的做法,从而为构建集约高效的土地利用模式,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创造了条件。

二、挑战

(一)耕地保护压力加大,面临形势严峻。杜集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形势严峻。规划期末全区耕地面积为8104.9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033.32公顷,比上一轮规划基本农田保护率增长了近10个百分点,耕地保护面临严峻挑战。

(二)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矛盾突出,保护难度大。随着杜集区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各行业发展争相用地,资源环境保护任务日益艰巨。

(三)产业用地布局分散,用地结构有待优化。由于历史原因,工业建设存在着随意性和盲目性,布局较分散,基础设施和公共资源利用率低。企业彼此之间关联度差,难以形成专业化分工协作网络和完整的产业链体系,丧失了经济的集聚规模效应。同时开发区布置在城市上游和上风向,并位于城市的主导发展方向上,区位不尽合理。

 


第二章  规划目标

第一节  总体目标

一、优化建设用地布局,推进组团式发展

建设用地布局的总体框架是:(1)配合淮北市主城区城市 “西拓东调、北进南优,保持组团形态” 的总体发展目标,进一步拓展城市空间。(2)建立以高岳、矿山集两街道为中心的组团式中心城区,突出高岳的政治、文化中心和矿山集为主体的产业集团,不断拓展中心城区用地空间。(3)集约发展小城镇,引导各镇进行城镇用地功能的准确定位,明确各自分工,打造城镇的个性特色,提高城镇现代化水平。(4)优化园区用地布局,综合考虑用地发展空间、交通条件与城镇长远发展关系及基础设施条件、现状工业基础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明确园区的发展规模和空间布局。(5)在优化用地布局的基础上,按照集聚发展和集约发展的要求,提高土地产出。

二、依托资源优势,提高区域竞争力

依托杜集区丰富的能源、矿产资源优势,积极探索资源综合开发与保护、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土地利用模式,建设土地利用高效生态经济区,将土地资源优势转化为工业产业优势,不断提高杜集区的区域竞争力。

三、提高土地生产能力,改善生态环境

大力推进土地综合开发整理。继续实施以基本农田整理、中低产田改造、塌陷地复垦等为主要内容的土地开发利用工程,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土地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切实改善土地生态环境,防治土地退化,建立环境友好型的土地利用模式,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人地和谐。

第二节  主要控制指标

一、农用地保护目标

(一)耕地保有量:规划至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为8104.92公顷。

(二)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规划至2020年,全区补充耕地不低于1489.19公顷。

(三)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至2020年,全区确保基本农田5033.32公顷。

(四)园地面积:规划至2020年,全区园地面积为1172.06公顷。

(五)林地面积:规划至2020年,全区林地为1083.05公顷。

二、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目标

(一)建设用地总规模:规划至2020年,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812.03公顷以内。

(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规划至2020年,全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983.40公顷内。

(三)城镇工矿规模:规划至2020年,全区城镇工矿规模控制在4970.28公顷内。

(四)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规划至2020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652.98公顷以内。

(五)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规划至2020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2363.09公顷以内。

(六)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规划至2020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1814.11公顷以内。

三、土地集约利用目标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划至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37.68平方米/人以内。


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2006-2020年,农用地面积减少914.41公顷。规划期间,主要是由耕地和其他农用地减少引起的。

(一)耕地。2006-2020年,耕地减少481.43公顷,其中农用地整理增加222.23公顷,土地复垦增加1022.45公顷,土地开发增加189.25公顷;新增建设占用1909.06公顷,生态退耕及农业结构调整减少6.30公顷。规划期间,主要分布在石台镇、朔里镇及段园镇。

(二)园地。2006-2020年,园地减少15.87公顷,其中土地复垦增加3.25公顷;新增建设占用8.02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减少11.10公顷。规划期间,主要分布在段园镇、朔里镇。

(三)林地。2006-2020年,林地增加45.10公顷,其中农用地整理增加42.36公顷,土地开发增加6.12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减少3.38公顷。规划期间,主要分布在高岳街道、石台镇及段园镇。

(四)其他农用地。2006-2020年,其他农用地减少462.21公顷,其中农用地整理增加6.45公顷;新增建设占用218.29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减少250.37公顷。规划期间,在各镇、街道均有分布。

二、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整

2006-2020年,建设用地增加2243.67公顷。主要用于城镇工矿和基础设施建设。

(一)城镇工矿用地。2006-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增加2675.62公顷,其中新增城镇工矿占用农用地1691.23公顷,占用存量建设用地271.72公顷,占用未利用地938.62公顷;工矿复垦225.95公顷。规划期间,主要分布在高岳街道和矿山集街道。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2006-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1158.65公顷,其中新增农村居民点占用农用地127.98公顷,占用未利用地73.23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减少1022.46公顷,作为存量建设用地减少337.40公顷。规划期间,主要分布在朔里镇、石台镇及段园镇。

(三)交通水利用地。2006-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增加725.72公顷,其中新增交通水利用地占用农用地382.27公顷,占用未利用地122.92公顷,建设用地内部调整增加361.48公顷;土地整治减少140.95公顷。规划期间将实施淮北~徐州观音机场快速通道、淮北矿业集团矿区铁路线改扩建、徐淮阜高速公路及G311改建等重大交通建设项目和以闸河城市防洪工程为代表的重大水利建设项目。

(四)特殊用地。2006-2020年,特殊用地增加0.98公顷。规划期间,主要分布在矿山集街道。

三、未利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整

2006-2020年,未利用地减少1329.26公顷。未利用地减少主要是由未利用土地的减少引起的。

(一)未利用土地。2006-2020年,未利用土地减少1239.01公顷,其中建设占用1052.64公顷;土地开发减少186.37公顷。规划期间,未利用土地在各镇、街道都有分布。

(二)其他土地。2006-2020年,其他土地减少90.26公顷,其中建设占用81.12公顷;土地开发减少9.14公顷。规划期间,未利用土地在各镇、街道都有分布。

第二节  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在综合考虑生态保护和土地适宜性的基础上,结合土地利用现状,按照主导性原则确定生态用地、耕地、城镇工矿用地、区域性基础设施用地以及其他具有地方优势的土地空间布局。

一、优先安排基础性生态用地

按照保障区域生态过程连续性和生态系统完整性的要求,保护对维护水文过程、生物迁徙和自然灾害防治具有重要意义的土地类型及空间格局,构建由基本农田、山体、湿地、水系等构成的完整生态网络,保护基本的区域生态系统。根据杜集区生态发展规划的要求,划定全区生态建设用地布局。发展生态经济,弘扬生态文化,强化土地、水源等自然资源的生态保护。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强化从源头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开展以治水、改土、培肥、植树造林为中心的生态农业建设,推广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建立以森林植被为主体、林草结合的生态林业体系。开展生态示范基地和生态示范工程建设,提高生态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重。

二、保持耕地与基本农田稳定

在保持耕地布局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按照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推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要求,对农业基础设施完善、质量好、集中连片的耕地进行重点保护和整治。规划期间,保持全县耕地面积基本稳定。

将质量好的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协调好基本农田与各类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关系。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集中连片、有良好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交通沿线、集镇村庄周边的耕地,水田、水浇地等高等别耕地,土地整治新增耕地,应优先划为基本农田。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总要求,对基本农田进行适当调整。规划期间,杜集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5033公顷。调整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应高于调整前的平均质量等别,或调整部分的质量等别有所提高,调整后的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和布局安排应协调一致,严禁将不符合要求的农用地划定为基本农田。

三、优化安排城镇工矿用地

根据城镇化发展战略和县域空间发展战略,确定区域城镇空间发展的主要方向,明确中心城区和其他重要城镇的发展定位、用地规模和空间布局。以建设用地适宜性为依据,立足现有城镇和基础设施用地布局,遵循尽量少占耕地和避让水域、煤炭采空塌陷区和重要生态环境用地的原则,合理布局新增城镇工矿用地。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应纳入城镇用地,在城镇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内统筹布局,并与周边其他用地布局相协调。具有高污染、危险性的独立工矿、生产仓储用地,应当与居住、商业等人口密集地区保持安全距离,高污染性工业用地布局要避让基本农田保护区。

杜集区中心城区要围绕“拓展城市规模,完善城市功能、打造城市特色,改善人居环境”的目标,进一步扩大城市规模,提高城市集聚力。坚持内涵改造与外延扩大并举,拉开城市框架,向新城区集中,向开发区集中。

四、协调安排基础设施用地

需求性基础设施用地应依托城镇工矿用地的空间格局,按照便捷、安全、高效的原则调整布局,确保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保障能力的空间分布与人口经济的空间集聚相协调。政策性基础设施用地,要根据区域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和改善地区投资环境的需要进行布局,并与需求性基础设施用地布局相协调。统筹省级以上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地方基础设施项目,以改建扩建为主、新建为辅,充分利用原有线路和存量基础设施用地,减少对重要生态用地的分割。

交通用地布局应统筹公路、铁路、水运、管道等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协调好主干交通用地与集散交通用地、快速交通用地与普通交通用地的布局。规划期间,杜集区要以提高综合运输能力为重点,集中力量抓好公路主干线建设。

水利设施用地应以改善区域水土资源配置为主要导向,围绕城镇工矿和基本农田合理布局,兼顾改善生态环境的需要。

五、合理安排园地、林地、牧草地

按照土地适宜性对园地、林地、牧草地、水产养殖地等进行合理布局。根据杜集区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和现代农业的发展潜力,因地制宜,集中布局园、林、牧和水产基地,推进规模化、专业化。协调农用地与城镇工矿建设用地的布局,鼓励在大面积连片城镇工矿建设用地间穿插布局一定规模的园地、林地、草地和水面,防止城镇蔓延,促进生态功能完善和都市农业发展。规划期间,通过调整园地布局,引导黄河故道沿线地区果园的发展。充分利用宜林荒山荒坡造林,多途径地增加林地面积。


第四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第一节  加大耕地保护力度

一、明确耕地保护目标

坚持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并重的原则,在保证杜集区经济社会稳步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到2020年完成8104.92公顷的耕地保护任务。通过合理安排耕地的空间布局,制定切实可行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保质、保量地完成规划期内耕地保护任务。

二、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严格控制新增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对于确需占用耕地的,尽量占用质量较低的耕地。规划至2020年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814.11公顷以内。

三、保质保量完成耕地补充任务

为保证规划目标年耕地保有量的落实,规划至2020年,全区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分别不低于1489.19公顷。

四、加强耕地质量建设

加大污染及灾毁耕地防治力度,强化耕地污染和灾毁情况监控,合理施用肥料和农药,减少人为污染及自然灾害损毁耕地,对污染、灾毁耕地及时治理和复垦。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大力实施“沃土工程”、移土培肥等工程,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中,积极实施耕作层剥离工程,鼓励剥离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用于新开垦耕地的质量建设。

第二节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

一、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并将其落实到各镇。2006-2020年,杜集区将保留基本农田5033.32公顷,主要分布在石台、朔里、段园等镇。

二、促进基本农田布局集中

将集中连片的优质耕地、优质园地等优质农业生产用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对于零星分散的现状基本农田,应尽可能调整至耕地集中连片的区域,促进基本农田布局集中。

四、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

大力开展基本农田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综合生产条件,提高耕地质量。实施“整地兴农”工程,注重工程的示范效应,积极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规划期内建成2000公顷集中连片的高标准基本农田。


第五章  建设用地调控和用地安排

第一节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期间,杜集区将不断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到2020年,杜集区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2652.98公顷以内。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控制在2363.09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1814.11公顷以内。

在土地节约与集约利用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城乡用地,严格控制各类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按照相关控制标准审核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812.03公顷以内。

第二节  合理安排基础设施用地

一、合理安排各类基础设施用地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约高效的要求,加强基础设施用地的资源整合、设施共享、综合利用。优先安排国家大型建设项目用地,重点保障天然气、电力等能源基础设施用地;严格执行基础设施类建设用地标准,严格控制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到202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828.63公顷以内。

二、统筹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统筹城乡重大基础设施用地规划,避免和减少基础设施重复建设,提升基础设施功能和效率。倡导结合大型绿地、文化、休闲等重大设施建设,综合设置地下商业、娱乐、民防、物资存储等功能,促进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加强周边相关设施的互相连通,形成以交通功能为主导,集商业、休闲、民防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公共活动空间。

第三节  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

一、构建城乡一体化土地利用模式

从区域发展的角度,统筹考虑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形成分工明确、梯度有序、开放互通的城乡空间结构体系。以城乡一体化的理念统筹城乡建设用地,提高城乡土地统筹利用水平和集约利用水平。

积极稳妥的推进城市化,不断提高城市化水平。城市化发展的战略重点是要提高中心城市的集聚规模和效益,在积极配合淮北市实现 “一城、三镇、三轴”构想的同时,突破现有框架,构建杜集区的“一中心、三镇、三区、四组团”的格局。“一中心”是高岳、矿山集共同构成的杜集区城区中心;“三镇”是指石台镇、朔里镇、段园镇。“三区”是指以加工、服务娱乐为主体的淮北市龙湖工业项目区、以承接徐州机械装备制造业转移、打造现代物流基地为主导的淮北市段园工业集中区。“四组团”是指高岳、矿山集、朔里、石台组成的扇形综合组团,石台与朔里组成的镇域组团及段园工业集中区组团。

二、稳步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

以空间形态改造为重点,集中连片改造城中村,加快区域调整和乡镇撤并力度,培育有特色和有潜力的农村小城镇。结合土地整理、宅基地整理与新农村建设,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充分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

第四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一、允许建设区

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面积9355.25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40.64%,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区域。主要分布于中心城区、各镇城镇建设区、新农村建设的中心村以及区域内主要经济带。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

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4.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二、有条件建设区

在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划定符合发展方向的扩展边界,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以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为有条件建设区,该区土地面积为1689.36公顷,主要分布于各镇社会经济发展核心区域周边,占土地总面积的7.34%。。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农村土地整治规模已完成,经评估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3.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三、限制建设区

杜集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面积11974.96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52.02%。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

2.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第五节  中心城区用地规划

一、中心城区人口和用地规模

(一)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

规划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为21万人。

(二)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控制在3495.06公顷内,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66.4平方米内。

二、中心城区用地发展方向

建立以高岳、矿山集两街道办事处为中心、朔里、石台镇为侧翼的的组团式中心城区,突出高岳为主体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主体地位,同时,建立矿山集为主体的、集纺织、休闲娱乐为一体的杜集区经济开发区,突出其产业优势。打造杜集区“四纵六横二联”路网规划,实现城乡交通一体化。

三、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

规划形成“一心、两翼”的集中组团式布局,依托淮北市经济、文化辐射,打造杜集区的政治、文化理念,形成具有杜集区特色的综合服务中心;同时,西部依托杜集区经济开发区带动产业向东南部推进,并向北与朔里相连,形成主城区延伸带。

(一)一心。以杜集区靠近老城的传统中心作为服务核心,向东跨闸河扩展形成城市的中心区,是集金融商贸文化产业为一体的高等别的、服务功能齐全的综合性集中区。

(二)两翼。老城区以高岳街道为主体向北延伸,以外环路为界。用地功能以居住、商业、文化设施为主,其商业以沿街商业为主,并形成几条特色商业街区,用地面积约650公顷。

以矿山集为主体的东部地区,主要是以产业为主体构建集产业、旅游、休闲为一体的、具综合服务功能的杜集区经济开发区,用地面积约520公顷。城北片区为主城区延伸带,形成集产业和居住为一体的杭淮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工业用地为主,并包括部分配套居住用地、仓储设施,用地面积约550公顷。

四、中心城区土地使用强度控制

规划对中心城区中各片区进行建设总量的分区控制。分区土地使用强度为分区的宏观控制,具体地块的建设审批以实施性规划为准。分区土地使用强度具体要求如下:

1.老城区:用地建筑毛面积密度控制在0.5-0.8;

2.城南片区(含矿山集南部组团):用地建筑毛面积密度控制在0.8-0.8;

3.城北片区:用地建筑毛面积密度控制在0.6-0.9;

4.城南片区:用地建筑毛面积密度控制在0.5-0.8;

5.城东片区:用地建筑毛面积密度控制在0.6-0.9。

第六节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一、重大生态保护工程

(一)生态林业工程。规划期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公益林项目、绿色长廊二期工程等森林生态网络项目、速生丰产林、高效经济林基地建设项目和生态防护林项目、林产品开发项目、林业灾害防治项目等。

(二)生态旅游工程。规划期间,充分利用生态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重点开展刘老根招宝等生态园项目,需用地97.32公顷。

二、重大基础设施用地保障工程

(一)交通工程。

1.高速公路。规划期间,重点建设合徐高速公路连接线,需用地51.43公顷。

2.公路建设。规划期间,将重点建设开发区道路,需用地25.74公顷。

3.道路改造。依据淮北市杜集区交通发展规划,到2020年,将改造新湖路、栗苑路、学院路、方安路等,需用地181.52公顷。

(二)水利工程。

规划期间将重点进行防洪工程建设、河道治理建设及其灌溉工程等项目,共需要用地150.69公顷。

(三)能源工程。

为近一步合理和优化全区能源产业发展的需要,规划期间,将进行煤矿技术改造以及矿业天然焦等,需要用地15.74公顷。


第六章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第一节  保障生态用地规模

科学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用地布局,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特别保护重要生态用地,构建基本的国土绿色屏障,促进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相协调。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占用生态敏感区用地,逐步清退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建设用地,适度增加绿化、景观用地,合理增加的生态敏感区内生态用地规模。

第二节  构筑生态功能分区

根据杜集区的区域自然特征和经济发展的现状,将其分为3个生态功能区。

一、混合型生态功能区

该生态功能区位于高岳街道办、淮北市龙湖工业项目区、安徽淮北杜集经济开发区和石台、朔里所包围的集农业、采煤塌陷地为一体的生态复合区。主要建设内容:依托区位优势,大力发展生态型农业,种养结合,突出城郊型农业的特点。加大对煤炭塌陷地及村庄压煤地的整理和整治力度;加大废弃工矿用地、破产企业用地整理和整治力度;按照国家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要求,加大农村居民点整理和整治力度,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切实改善农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

二、小流域生态功能区

该生态功能区位于杜集区东部和北部区域,也是杜集区的主要河流闸河与山河沟流经地,东部还有以狼窝山为主要山脉所形成的荒滩与丛林。主要建设内容:贯彻以保护为主,大力发展生态型农业,以地带性典型生态系统 、生物物种等生物多样性为主导,适度利用良好的生态环境开展生态旅游,禁止违规采石和破坏森林植被等行为。

三、农业生态功能区

该区域位于段园镇西南部,主要是作为农业用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主要建设内容:利用紧邻徐州的优势,合理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生态型林果产品建设,突出回归自然,体验自然景观的美好享受。

第三节  推进土地生态环境治理

一、加强污染土地治理

建立土地环境质量评价和监督制度,加强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监管力度,对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坚决予以查处,对已经产生的污染进行有效治理。积极倡导生态农业,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二、推进环境综合整治

在城区、工业园区合理布局绿地,不断改善和提升城区和工业园区的生态环境质量。保护河道周边的生态环境,安排适当宽度的生态走廊,发挥水利、游憩、生态等综合功能。


第七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第一节  用途分区类型

结合全区土地利用结构类型和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将全区各主要类型用地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和独立工矿区。

第二节  用途分区及管制规则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将区内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改造和已列入改造规划的中、低产田,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集中连片程度较高的耕地及为基本农田生产和建设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和其他农业设施,以及农田之间的零星土地划为基本农田保护区。该区分布在石台、朔里两个镇,原则上依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划定,面积为5100.24公顷。

管制规则: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土地;

2.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经批准的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等除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无法避开基本农田的,应按程序修改规划并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严格审批用地。

3.通过整理的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调整为基本农田。

4.市级下达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5033.3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区中,多划了41.55公顷的基本农田,用于规划期内补划不易确定具体范围的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包括难以确定用地范围的交通、水利等线型工程用地,不宜在城镇村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又难以定位的独立建设项目(如防灾救灾建设、社会公益项目建设、城镇村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污染企业搬迁等)。

二、一般农地区

将区内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用于农业生产发展的土地划为一般农地区。该区主要分布在高岳、矿山集街道办事处及石台、朔里镇四者包围的中间及段园镇部分区域,面积为3429.17公顷。

管制规则:

1.优先复垦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将其他零星农用地调整为耕地、园地。

2.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三、林业用地区

将用于保护和发展林业生产的土地划为林业用地区。该区主要分布在石台镇,以及沿铁路、国道、省道公路护路林带以及防风治沙防护林带,面积为1078.29公顷。

管制规则:

1.区内的土地主要供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及其服务设施使用,不得擅自转变用途。

2.保护区内的古树古木及珍贵稀有树种,并鼓励在该区域内开展植树造林,提高森林覆盖率。

3.严禁擅自采伐树木,原则上禁止在本区域内建设与林地保护无关的建筑物。确需在本区建设的,需按照规定办理用地审批。

四、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将现状建设用地和规划预留城市、建制镇、集镇和中心村建设用地划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该区域集中承担了城市生产和生活服务中心的功能,用地功能以发展城镇商贸、工矿为主,面积为8093.54公顷。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农村居民点建设,与经批准的城市、建制镇、村庄和集镇规划相衔接;

2.区内城镇村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五、独立工矿区

将独立于城镇村建设用地区之外的用于工矿建设的土地划为独立工矿区。该区主要包括独立于城镇的一些采矿用地、变电站等,面积为546.92公顷。

管制规则:

1.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

2.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3.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其他不宜在居民点内安排的用地。


第八章  土地整治规划

第一节  土地整治目标

全面推进土地整理,大力开展土地复垦,适度开发后备土地资源。按照“占补平衡”原则,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不低于同期建设占用、灾毁损坏等减少的耕地,并为全省同期建设占用耕地实现占补平衡补充一定数量的耕地,土地利用率明显提高,土地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形成合理、高效、集约和生态环境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

土地整治规划的具体目标: 2006-2020年,通过土地整治新增耕地1489.19公顷。

第二节  土地整治布局要求

1.各级城镇规划区、各类工业园规划区、中心村规划区以外的城郊和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区道两旁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应优先列入重点土地整治范围。

2.重点土地整治布局与现代农业园区、农业综合开发建设等结合,列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

3.土地开发项目要求在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不毁林开荒和具有少量砾石且土层大于50厘米的区域进行。

4.重点村庄整理布局应考虑建设后能增加的耕地面积及比例,以获取更多的土地整理折抵建设用地指标,积累土地整理开发资金。

第三节  土地整治重点工程

在划定重点区域的基础上,围绕实现规划目标和形成集聚规模效益,以落实重点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任务,或解决重大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流域开发治理、生态环境建设等国土整治活动中出现的土地利用问题为目的,将土地开发整理类型一致、规模较大,重点组织实施的工程,确定为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工程。

一、以段园、石台、朔里镇为主的村庄整理

项目位置分布在段园镇、石台镇和朔里镇,待置区面积分别达到65.30公顷、22.70公顷和85.90公顷,可增加耕地分别达到43.50公顷、16.40公顷和62.35公顷,增加耕地系数分别达到0.67、0.72、0.73。

二、以朔里、石台、段园镇为主的采煤塌陷地复垦重大项目

国家投资在朔里、石台、段园三镇的复垦项目,各镇待置区面积分别达到212公顷,共计636.00公顷。可增加耕地面积320.11公顷,增加耕地系数达到0.50。

三、国家投资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淮北市杜集区石台镇童台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待置区面积达到76.67公顷,新增耕地总面积48.43公顷,增加耕地系数达到0.63。

第四节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

2006­2020年拟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面积825.63公顷,用于安置面积225.47公顷。

二、拆旧与建新用地布局与项目区安排

拆旧地块主要分布在农村居民点人均面积较高的段园镇、朔里镇等地,安置点采用全部进入中心村的安置方式,剩余留用指标优先用于中心城区,兼顾其他镇(街道)以及其他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全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安排11个。

第五节  项目管理措施

一、法律措施

贯彻执行《土地复垦规定》,建立和完善土地复垦的各项制度,加强领导,强化管理,使土地整理与复垦开发列入区、镇(街道)政府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

二、经济措施

一方面,继续坚持实施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开发劳动积累制度,按照需要将农民义务工集中使用,依靠劳动积累,保证土地整理的劳力投入;另一方面,筹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用资金,在现有已经建立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多方筹集资金,建立土地整理专项资金,按照项目规模大小、效益好坏给予补助,逐步形成投入—回收—再投入的良性循环,不断加强土地整理与复垦开发的力度。与此同时,积极引导鼓励农民以股份合作制等形式筹集资金、投资力承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引进外商、外资投入开发,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各方面广泛投入为辅的机制。

三、管理措施

根据先易后难,量力而行,分期开发治理的原则,坚持统一规划区域治理,集中连片,治理一片,见效一片,建立项目管理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承包管理,明确项目承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按项目签订合同,明确承包者的责、权、利,做到定人员、定项目、定投入、定效益。

 


第九章  镇(街道)土地利用调控

第一节  指标分解

全区各镇(街道)指标的分解主要依据城镇体系规划、“十二五”规划纲要、各镇(街道)总体规划及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与趋势。

在将全区指标分解落实到各镇(街道)时,综合采用了测算法、因素法等分解方法,经过综合协调,确定各镇(街道)指标。

第二节  镇(街道)土地利用方向

1.高岳街道:全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商贸中心。依托与淮北市毗邻的优势,积极融入淮北市的城市发展,不断提升其在淮北市的政治地位,提升服务,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

2.矿山集街道:依托矿区、围绕矿区、利用矿区、开发矿区。积极引导人流、物流、信息流做好矿区的服务工作。做好运输、商贸、餐饮服务。发展煤电、煤焦化工业。发展建材、矿山机械、服装等。

3.石台镇:加快发展特色农业,扩大规模,开展经济作物的深加工,形成杜集区重要的农产品加工中心。

4.朔里镇:依托矿山装备制造、采矿、生态农业、旅游等具有较为综合的产业结构,发展成能够承担一定的城市职能的乡镇。

5.段园镇:加快农业发展特色果树种植,而工业方面以精密制造、物资集散、交通、农副产品加工为发展重点。


第十章  规划实施措施

一、法律措施

(一)强化法律措施的执行。

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越权审批、违法审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处罚力度,严肃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违法行为,对违反土地利用规划行为坚决查处。

(二)严格执行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利用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各项土地利用活动都必须符合规划的要求,不允许任何乡镇随意改变规划。擅自修改规划、违反规划批地和用地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二、行政措施

(一)实行规划实施共同责任制。

建立领导责任制,与政府主要责任人签订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实现年度考核并以此作为地方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一项重要依据。

(二)强化土地利用计划调控。

依法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行约束性管理。各类建设用地的审批必须先取得计划指标,不得超计划或无计划批地用地。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和管理。

三、经济措施

(一)加大对耕地保护的资金支持力度。

开设耕地开垦专项账户和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专项账户,加大土地复垦整理力度,提高耕地生产效益。

(二)建立和完善经济运行机制,推进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

不断完善市场制度和体系建设,强化市场管理,确保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有效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加强划拨用地管理,严格控制划拨用地范围,逐步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范围,积极推进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

四、技术措施

(一)建立土地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建立土地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利用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等多种技术手段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跟踪管理。逐步实现土地规划基础数据的信息共享,提高基础性和公益性规划信息的社会服务水平。

(二)建立实施评价指标体系。

建立各类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调查与评估机制。建立土地利用规划实施反馈与调控机制,适时评价规划实施情况,确保土地资源利用的科学合理性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性。

五、社会措施

(一)广泛征求专家意见,提高规划决策水平。

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科学系统的安排各项工作,广泛征求专家意见,提高规划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

(二)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规划编制过程中采取多种渠道,扩大公众参与,听取群众意见,增强规划修编的公开性、透明度及公众参与程度。规划方案形成后,举行听证、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提高规划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规划方案批准后,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规划主要内容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用地意识,增强对科学用地、节约用地、保护资源重要性的认识,让公众了解规划并监督规划的实施。


附则

一、规划成果

本规划由基础资料、规划文本、规划说明、图件、表格等构成,文本与图件具有同等效力。规划说明是对规划文本、图件、表格的具体解释和阐述。

二、规划实施

本规划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审定,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原规划同时废止。

三、规划解释

本规划由淮北市国土资源局杜集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