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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杜集区博和家园经济适用住房摇号规则
浏览次数:579   信息来源: 杜集区建设局发布时间:2013-01-22
    为切实做好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供应保障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北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淮政办〔2006〕48号)和《淮北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淮政办〔2008〕55号)的要求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本次摇号以计算机随机抽取方式进行,对符合申购条件的申购家庭随机摇号,分12次摇出中号认购家庭,每次摇出50户,共计600户。系统按照摇出的先后顺序自动编号,其中1号——401号为中号认购家庭,编号为认购家庭《准购证》的编号;402号——600号为候补家庭,编号为《候补准购证》的编号。

  二、摇号过程由区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区“三代表一委员”等全程监督,并邀请市公证机构现场公证。

  三、参加摇号的代表家庭在进行摇号前日产生(分两次,共摇出40位申购家庭,按摇出顺序通知12位作为申购家庭摇号代表,有事者除外,5位作为候补申购家庭摇号代表),由新闻媒体和监察等部门全程监督,公证机构现场公证。

  摇号实施人员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提示的操作程序依次实施。

  四、摇号结果当即打印,并由公证员现场封存,摇号信息将在2013年1月24日在淮北日报发布公告信息,相关名单在杜集区政府网站,市房管局网站,杜集区建设局网站进行公示,并且在各镇(办)、各村(居)公示栏张贴公告。

  五、摇号已经开始,不得中断,如遇断电等特殊原因造成摇号中断,已产生的摇号结果有效,待故障排除后,摇号继续进行。

  六、经摇号中号的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以及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肢体一级重度残疾人家庭优先选房。符合优先选房的中号认购家庭在摇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合格后优先在提前批次中选房。其余中号认购家庭在提前批次选房结束后,按照《准购证》的编号的顺序依次选房,当中号认购家庭放弃认购资格后,按照《准购证》编号依次递补,不足名额由候补认购家庭按《候补准购证》编号的先后顺序依此递补。

  七、每户家庭凭《准购证》限购一套博和家园经济适用住房。

  八、本办法由杜集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