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341 信息来源: 杜集区城建局发布时间:2012-08-30 |
一、组织领导
本次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由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对全过程进行监管,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二、廉租住房房源
本次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房源及数量分别为:滨河花园二期552套(一室一厅432套、两室一厅120套)、南黎花园60套(均为两室一厅)、湖畔御景60套(均为一室一厅),合计672套。
三、申请条件
本次申请家庭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申请家庭成员均无房产。
(二)2011年12月底前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且目前仍符合租赁补贴条件即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方面:
1、本市城镇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申请家庭成员具有本市非农业户口,且在本市生活和居住;
2、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600元。
家庭成员中含有淮北矿业(集团)公司、皖北煤电集团公司的职工,以及濉溪县城镇非农业户口的,暂不在本次实物配租范围内。
四、申报材料
(一)淮北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审批表;
(二)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迁入我市户籍的须在2011年12月31日前);
(三)家庭低收入证明(其中,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证件);
(四)残疾人、劳动模范、见义勇为等相关证明。
五、申报时间
2012年9月3日—2012年9月23日
六、分配方法
一个申请家庭限定配租一套廉租住房,1至2人的家庭,原则上配租一居室住房,3人以上(含)的家庭,可配租二居室住房。一层、二层房源安排优先配租家庭。
将符合本次实物配租条件的申请家庭,按残疾、高龄、低保、低收入、家庭人口,以及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先后顺序进行分类,然后分批次分楼层进行公开摇号,优先配租以下家庭:
(一)家庭成员中有年龄在60岁以上老人的;
(二)家庭成员中含患有一、二级残疾的;
(三)家庭成员中有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或者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
(四)家庭成员中有享受定期抚恤或补助金的优抚对象的。
摇号时公开进行,邀请市人大、政协、新闻媒体等人员参加,并由公证人员公证。未摇中的其他申请家庭实行轮候。
七、配租程序
(一)在淮北电视台、淮北日报、淮北市房地产管理局网站上发布实物配租公告。
(二)家庭申请:需要实物配租的家庭,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原租赁补贴申请处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报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三)配租审核程序遵照《淮北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执行“四审三公示”制度,重点对户籍、婚姻、收入、房产、车辆等进行核查。
八、合同签订
确定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申请家庭必须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签订《淮北市廉租住房租赁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原则上3年内不再安排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九、其他
(一)租金按房屋建筑面积暂定每月每平方米1元收取。
(二)享受实物配租家庭不再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三)欢迎、接受群众举报,举报电话3022889。
(四)未尽事宜,请登录淮北房地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
杜集区城建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