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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杜集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浏览次数:3642   信息来源: 杜集区安监局发布时间:2012-05-18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等8部门《关于开展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淮安监管〔2012〕68号)精神,紧密结合杜集区实际,现就开展2012年(第十一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一系列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唱响“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主旋律,把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安全科技、安全知识送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工地,使“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进一步推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实保障。

二、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要紧紧围绕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部署,以“一树立、三坚持、三强化”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及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建设为主要抓手,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夯实安全基础,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全面加强安全监管和安全管理,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活动时间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2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各镇、办政府,各部门、各企业同时开展。

四、组织机构

     组织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及区委宣传部、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负责宏观指导、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负责具体指导、协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行业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性的宣传教育活动。

五、活动形式

    “安全生产月”活动分为全区性活动和区域、行业性活动两部分。

(一)全区性活动安排:

1、“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

     6月1日上午在区政府四楼会议室由区委常委、副区长许炜同志发表“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讲话。

2、“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从6月1日至6月30日,区、镇(办)所在地,各镇办街道、社区、学校、医院、建筑工地、厂矿企业、车站、加油(气)站、商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等内容的横幅,张贴标语和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组织“安全文化墙”、“安全文化广场文艺”活动,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浓厚氛围。

3、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4日至6月10日)

     各单位要结合“5.13”全省“安全生产警示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等活动,通过举办事故案例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影视放映等形式,增强职工自我保护意识。要集中组织观看主题宣传片《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中国启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人命关天》、《生命监管》、《掘井》等警示教育片,通过开展反思讨论,对典型事故和身边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分析原因、总结教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同时要与正在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加大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4、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6日上午8:00在矿山集街道两旁开展咨询日活动,区直有关部门、相关行业和重点企业参加;将分别制作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图片展牌、宣传横幅、标语等,向社会公众赠送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开展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咨询活动;受理各类安全生产举报;开展寓教于乐的趣味性安全知识问答等。届时,区领导将出席区级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镇、办事处也要结合本区域特点,围绕活动主题开展集中宣传咨询日活动。

5、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6月11日至17日)

     一是积极开展安全文化(书画、摄影)作品展活动,用独特的视角、生动的形式和真实的感情,对安全理念进行深刻解读,表达对平安的祝福、对生命的呵护和对生活的热爱;二是举办安全发展论坛,开展“法佑平安,安全发展”纪念《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征文及座谈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格言警句征集活动;三是开展送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工地的“六进”活动。各镇办要指导、推动辖区内企业、社区、校园开展安全文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分别选择安全基础较好的企业、社区、学校作为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平安校园的试点单位,落实专人负责,采取针对性指导,争取年内我区安全文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在上新台阶。建设部门要开展“送安全进工地”活动,提高广大从事建筑施工作业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教育部门要开展“送安全进校园”活动,提高广大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紧密联系实际,认真开展送安全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家庭活动,通过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活动,帮助企业、职工、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上台阶。

6、开展“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

     按照国家7部委和省、市安委会办公室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动员和组织广大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知识竞赛、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知识竞赛和区安监局、区总工会联合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和群众的安全知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7、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

     按照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做出的安排部署以及《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加大力度、狠抓落实,认真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措施,结合夏季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在全区煤矿、非煤矿山、道路、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校车安全、民用爆炸物品、冶金和机械制造、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采取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形式,集中组织执法行动,既要用铁的手段“打非”,又要用铁的手段“治违”,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8、 “生命之歌”大家唱活动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通知要求,各镇办要动员和组织广大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广泛开展“生命之歌”优秀歌曲学唱、传唱活动,举办多种形式的演唱会、歌咏比赛,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讴歌先进典型,弘扬感人事迹,传唱安全文化,强化安全意识,抨击讽刺不良行为,提高民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要充分发动和利用有关文艺团体和有实力的企业,积极编排和选送质量好、感染力高、观赏性强、有地方或行业特色的作品,以展示我区安全文化成果,力争取得较好名次,为杜集区争光。

9、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18至24日)

     各镇、办事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在6月18至24日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通过组织综合预案、专业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检验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战能力,完善应急体系,提高预案的可靠性、针对性和操作性,进一步推动各镇办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预案管理,增强部门协同配合能力,充实救援装备和力量,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的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及职工自我保护意识,针对夏季汛期特点,结合我区实际,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特别是高危行业领域和道路交通及酒店、宾馆、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公众聚集场所,组织开展应对各种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疏散演练。

10、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宣传活动

     大力宣传我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对“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予以总结推广,更好地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积极推出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工作一线的先进典型。

11、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

     发挥广大青年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在全区各企业班组或人员规模相当于班组的青年集体中开展以“安全生产、青年当先”为主题的“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通过活动,杜绝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指挥,不断提高广大青年职工安全意识、素质和技能。

(二)各镇(办)、各行业、各部门和大型企业活动安排

1、由各镇(办)政府牵头组织,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1)6月1日是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第一天,各镇(办)政府要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

(2)各镇(办)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本地区主要繁华大街、广场等公众场所开展“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镇(办)政府领导要亲临活动现场,参加咨询活动。要在各乡镇街道、车站设立安全宣传站(点);相关部门组织安全宣传流动车,在主要街道巡回宣传,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各级宣传部门、安监部门、新闻媒体等单位要紧紧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活动主题,集中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报道,使活动有声有色,收到效果。

(3)组织收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以人为本 安全第一—中国启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人命关天》、《生命监管》、《掘井》等警示教育片;组织开展本辖区所有企业员工参加全省安全生产法规知识竞赛活动。

(4)各镇(办)要分别组织1-2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5)大力开展“安全社区”和“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推进安全书籍进乡镇(街道)文化站 、安全读本进社区(村)文化室、安全手册进农家书屋(车间班组)、安全课程进中小学校(农民工培训班),各镇(办)要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进社区、进学校、进村镇活动,由企业向社区、学校、村镇捐赠安全文化宣传品。

(6)组织安全生产宣讲服务活动。由镇(办)安监站牵头,相关部门参加,配合区里组织的宣讲活动,到社区、企业开展宣讲、咨询服务。活动要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突出治理隐患这条主线,以中小企业和乡镇街道为重点,帮助基层单位和企业查隐患、找漏洞、出实招,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推动基层单位和企业落实安全责任、治理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各行业、各部门和大型企业活动安排

(1)各企业除参加国家、省、市、区和当地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外,结合单位特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一是在基层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指导企业开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工作;二是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组织优秀安全文化产品,到基层展示、展演、展播;三是组织专题报告会、文艺演出,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规程;四是组织本企业员工参加全省安全生产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五是组织收看主题宣传片《以人为本 安全第一—中国启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人命关天》、《生命监管》、《掘井》等警示教育片。

(2)大型企业要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一是全面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和 “零事故”活动;二是开展本企业隐患排查工作,集中治理安全隐患,消除安全死角;三是要组织开展企业安全标准活动,集中对职工进行安全操作、安全工艺、安全设备使用、安全防护标准的学习培训;四是结合本企业实际,开展员工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活动,如布置安全生产展板,悬挂安全警示标语、标牌、展出安全宣传画、职工书画作品,举办安全知识竞赛和安全文艺表演等。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区里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各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活动组织机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单位实际,层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落实相关部门和人员,安排必要经费,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正常、有序、顺利进行。

(二)创新思路,注重实效。各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在总结历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基础上,开拓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点带面,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从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作为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增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效性,真正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

(三)舆论引导,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大的作用,加强与媒体协作配合,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活动主题,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传播安全理念和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四)面向基层,落实责任。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组织好全员参与的各项宣传活动,开展好“找隐患、反违章、防事故”的自查自纠行动,通过普法和教育,查摆差距和不足,确保从业人员在思想上认识有提升、在理论水平上有进步、在操作技能上有提高,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月”活动动态,请各镇(办)政府安委会、区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和重点企事业单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好的经验、好的做法,以书面的形式及时反馈给区安监局,要求反馈的次数不少于2次(6月上旬和中旬各一次);同时请各镇(办)政府安委会、区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及活动总结分别于5月20日和7月2日前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黄永峰;联系电话:3090302;电子邮箱:awh3090302@126.com

附件:杜集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名单

  中共杜集区委宣传部        杜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杜集公安分局                   杜集区总工会

  杜集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杜集区妇女联合会

  共青团杜集区委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杜集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名单

主  任:许  炜(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刘亚军(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方万顺(区安监局局长)

成  员:胡 伟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梁  波(交警三大队队长)

        史建民(交警五大队队长)

苗  红(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副局长)

张甦民(区总工会副主席)

高孟文(团区委副书记)

郭小梅(区妇联副主席)

高鲲鹏(区安监局副局长)

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

主  任:高鲲鹏(区安监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