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283 信息来源: 淮北日报发布时间:2012-04-28 |
杜集区高岳办事处在实行“阳光村务”过程中,严格遵循‘四个规范’要求。规范公开内容。财务管理类、村务决策类等村务公开内容,突出抓好村级“三资”清理“一事一议”集资办公益事业情况的公开,让村民心中有数、消除疑虑。规范公开形式。公开栏采用不锈钢材料统一制作,设立于显眼位置,公开栏的芯板为活动式,公开内容可随时调整、更换。规范公开的时间和程序。重要事项在7天内公开,一般工作一季度公开一次(每季度的首月15日为公开日),一年内每个村不得少于4次。在公开程序上,实行群众意见、讨论、监督相结合,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规范监督管理。各村居均落实专门班子人员具体负责。办事处有关部门还定期组织专人到村检查督办,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对暴露出来的问题,督促村居及时处理。
在高岳办事处韩楼村村部,一块公开栏里写有精养鱼塘等承包情况。一行行清晰的数字,让观看的村民心里有了底。村民李侠说:“以前村里的事情不大公开,村民们对啥都是不大清楚。现在好了,村里有多少亩精养鱼塘,多少钱承包出去等情况,在这上面写得一清二楚。”
韩楼村委会负责人介绍说:“自打有了公开栏,实行‘阳光村务’,兜了集体的家底,亮了干部的箱底,明了村民的心底,凝聚了民心,融洽了干群关系,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实现双赢。”
如今,村里要干什么事,干部都要和群众商量,村民有了决定权,关心村级事务的群众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