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787作者: 安徽省商务厅 信息来源: 杜集区商务局发布时间:2012-04-18 |
皖屠审明电〔2012〕3 号
各市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等九部局《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商秩发〔2011〕493号)及全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以下简称“审核清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安徽省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工作部署,经研究,定于4月下旬对各市审核清理阶段性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2年4月20—22日。
二、督查内容
主要对各地审核清理工作的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自查阶段取得的初步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一)审核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及方案制定情况、领导小组及部门协作机制召开会议、部门协作工作开展情况;
(二)自查阶段工作完成情况(各地对审核清理工作调研情况、自查报告商务主管部门签字受理时间、通过自查取消的不符合设置规划场、厂、点数);
(三)审核清理工作宣传情况(利用各种形式、各种媒体开展宣传的次数,重点是图片、影像、报道资料);
(四)信息报送及简报建立情况(各市、县审核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编发简报、信息报送情况)。
三、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采取交叉互查方式,各市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商务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成员单位3-4名人员组成督查组(具体情况见“督查单位对应表”),进行工作督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等方式对各地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进行督查。
(一)听取汇报。听取各市审核清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打算。
(二)查阅资料。查看各市相关方案、制度、专项经费保障等文电及专项简报、信息,调阅相关宣传资料等,抽查1个县相关资料。
(三)现场抽查。各市分别抽查至少1家市城区、1家县城区、2家乡镇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查是否符合设置规划、行业标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市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贯彻商务部等九部局《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抽调专职人员,全力抓好此次督查行动;各市要统筹安排、合理调配,认真做好相关准备。
(二)突出重点,严格纪律。各督查组成员要根据督查内容和督查要求,把握督查重点,严守督查纪律,扎实推进工作。对现场查出的问题要责令有关单位和企业立即整改,并当场反馈督查工作情况。
(三)强化责任,确保安全。此次督查活动涉及单位、人员广,时间要求紧,各牵头单位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督查期间人员、车辆安全。
请各市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督查通知后,将本市参加督查组人员名单(指定联络员)、联系方式、检查时间等于4月19日前函告对应督查单位,同时报省商务厅,并于4月25日前将督查总结书面材料及电子档发送至商务厅市场秩序处。
联系人:孙捷、高波 电话(传真):3540193、3540275
邮箱:gaobo@ahbofcom.gov.cn
附件:1.督查单位对应表
2.督查情况登记表
3.参加督查人员回执表
安徽省生猪定点屠宰资格
审核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