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3083 信息来源: 矿山集街道办发布时间:2012-04-10 |
招 标 公 告
淮北市矿山集街道办事处裕民路、柿园户户通道路工程招标公告(资质后审)
发布日期:2012年4月 9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淮北市矿山集街道办事处裕民路、柿园户户通道路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杜集区发改委
3、招标人:淮北市矿山集街道办事处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淮北市矿山集街道办事处
2、建设规模: 约33万元、43万元
3、计划工期: 40日历天
4、招标范围:室外及图纸答疑
5、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二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质等级为市政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市政或公路工程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2年 4月 9 日至2012年 4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11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到深圳鲲鹏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淮北市帝景翰园帝景大厦11楼A座)购买招标文件。
3、本工程收取招标文件费人民币800元/标段(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光盘、图纸等相关文件,售后不退)。
五、备注
1、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详见资格审查表)。
2、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说明。
3、企业信誉要求外地企业需按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北市矿山集街道办事处 地 址:淮北市矿山集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程宇 电 话:13856191579 |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鲲鹏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帝景翰园帝景大厦11楼A座 联系人:张延东 电话及传真:0561-3152345 |
淮北市矿山集街道办事处 深圳鲲鹏工程顾问
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杜集区城乡建设局(盖章) 杜集区监察局(盖章)
年 月 日
投 标 人 资 格 审 查 表
序 号 |
合格条件 |
投标资格合格条件标准 |
有效证明材料 |
定性的结论以及 相关情况说明 |
1 |
独立的法人营业资格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查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 |
2 |
企业资质等级 |
资质等级为市政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
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副本) |
查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 |
3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经理安全许可证。 |
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
查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 |
4 |
生产经营状态 |
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
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副本中。 |
5 |
履 约 历 史 |
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
必须原件 (有效期为报名至投标截止) |
6 |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 |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
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正本中,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副本中(有效期为报名至投标截止)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或公路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有效的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安全证书 |
查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 | ||
7 |
拟派项目经理动态 |
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无在建工程。 |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证明
|
必须原件 (有效期为报名至投标截止) |
8 |
法律法规禁止投标 |
不属于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 |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
必须原件(有效期为报名至投标截止) |
9 |
投标承 诺书 |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该工程的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程序,不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按虚假投标处理,永不参与该地区的投标活动,如果中标,决不转包和分包,否则按招标投标法在关规定处理. |
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
承诺书必须原件(有效期为报名至投标截止) |
注: 1、证件以原件为准,无有效原件视为不合格;以上9项内容为投标人资格必备基本条件,其中有一项不符合即为不合格投标人;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出示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能出示的必须按照“安徽省建设厅建管〔2008〕92号文件”办理;否则视为项目负责人(经理)不合格;
3、证明或承诺书有效期均为本次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5、中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代为保管,直至项目竣工为止。
6、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