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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集区公开招聘司法安保、治安辅助力量的公告
浏览次数:3899   信息来源: 杜集区人社局发布时间:2011-09-14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安保及治安辅助力量工作人员40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和职位:

区检察院司法安保5名,男性3名、女性2名。

区法院司法安保10名,男性7名、女性3名。

区公安分局专职治安辅助力量25名,男性20名、女性5名。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男身高 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

5、要求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6、淮北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之间(出生日期为1993年9月19日--1983年9月19日)。

7、退伍军人、体育专业、警察专业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可以放宽1岁,同等条件以上专业人员及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者优先。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公告发布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杜集区政府网、杜集区先锋网、淮北人事人才网发布,并在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含各派出所)、各镇(办)公开栏张贴招聘公告。

     四、招考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1年9月19日至2011年9月2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杜集区职业介绍所(开渠广场高岳财政所东侧)

2、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社会治安综合证明)。

②须填写《杜集区招聘聘用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提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③报名人员须按省财政厅、物价局(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缴纳报名笔试费45元∕人。

3、资格审查

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人社部门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4、审查合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区职业介绍所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社会主义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重点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公文写作等。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体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考生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2人以上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试考生。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方能参加体能测试,具体项目如下:

1、男子组

项目标准      

10米×4往返跑   ≤12″2

1000米跑       ≤4′05″

立定跳远        ≥2.2米

引体向上        10个

2、女子组

项目标准      

10米×4往返跑   ≤13″2

800米跑         ≤4′00″

立定跳远         ≥1.5米

仰卧起坐         23个(限1分钟)

      (四)面试

1、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成绩的5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五)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因故出现体检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体检通知单3天内,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复检的医院等级不得低于初检的医院。对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工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六)、考察及资格复审

1、体检合格的人员列入考察范围,应提供现工作、学习单位或居住地,以便调档复审和进行考察。

2、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以多种形式了解考察对象的表现情况。

      ()聘用

区人社部门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履行聘用手续。

     五、有关待遇

(一)、实行聘用合同制,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人员予以聘用,不合格人员予以辞退。聘用合同暂定为两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

(二)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办理,报区人社局备案。每年由用人单位和区人社局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工资待遇每月1000元,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年度考核合格人员每年按5%增加工资。

    六、本次招聘区监察局全程监督,公告未尽事宜由杜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3094811(区监察局)

3091991(区人社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杜集区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贴照片

民族

 

出生  年月

 

政治面貌

 

毕业院校及专业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个人简历

 

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家庭情况

家庭主要成   

 

诚信承诺     

    本人上述所填写的情况和提供的相关材料、证件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责任自负。

                                  报考人签名:

     

招聘部门  审查意见

审查人签名:

(人社、监察盖章)       

 

 

说明:1、本表由招聘部门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报考人员须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