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942作者: 安徽省商务厅 信息来源: 杜集区商务局发布时间:2011-09-13 |
皖商财字[2011]531号
各市、直管县及部分县(市)商务局、财政局,省直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企[2010]123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今年中小开拓资金申报及审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市、有关县(市)(以下简称市、县)商务局、财政局认真贯彻中小开拓资金政策,组织企业按时按要求申报项目。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原巢湖市撤并衔接工作。各市、县要认真审核企业申报资料,严格把关,按时上报。
2、今年中小开拓资金的使用将重点围绕对外贸易翻番工程和打造“双亿”主体,突出支持重点,千方百计培育、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努力发挥资金的最大推动效应。中小开拓资金优先并可按照最高标准支持“双亿”规划中企业的项目(且可不受企业支持资金最高额的限制),优先支持进出口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增量超过500万美元企业的项目。同时,为推动皖北等相对欠发达地区外贸企业的发展,在普惠范围内优先保证这些地区的企业项目。
3、今年中小开拓资金申报期为2010年10月21日至今年9月30日,今年10月1日以后的项目在明年申报。为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企业务必于今年10月17日前,完成今年开拓资金网上申报和书面资料报送工作;各市、县务必于今年11月10日前,完成今年开拓资金拨付审核、上报工作。
特此通知
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