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024 发布时间:2011-08-17 |
杜集区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文明创建工作督察力度。一是抓好基础工作。在各村、社区配备文明创建专管员和清扫保洁员,对街道、农贸市场、公厕等进行维修改建和美化,主干道全面落实清扫保洁承包责任,各相关单位有创建机构和人员,责任落实到位。二是依法加强管理。区文明委明确区建设、拆迁、城管等部门,采取源头治理和重点打击相结合的办法,坚决制止建筑施工乱堆乱倒、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等行为,进一步推行门前三包,将创建指标量化到各区直单位、各镇(办)、社区。三是加大财政投入。对新建道路全面推行美化、亮化、绿化工程,共投入资金4300多万元,实行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积极打造示范街。四是营造创建氛围。制定出台《杜集区2011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杜集区文明创建职能部门分工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全面落实创建考核机制,动员各级各部门积极参与和支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一步提高市民素质。
杜集区通过建立“决策共议、责任共负、任务共担、利益共享”的创建机构,有效调动了全区广大机关、企业、居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创建文明城区的积极性,形成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创建文明城区的氛围,深得当地群众的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