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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卫华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浏览次数:6489   信息来源: 杜集区人社局发布时间:2011-06-17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接区委杜干字〔2011〕30号文件,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刘卫华同志任区监察局正科级监察员;

  胡勇同志任区教育局督导室主任;

  张俊影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

  任秀侠同志任高岳街道办事处科技副主任(其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时间,从任高岳街道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之日算起);

  刘娟同志任高岳街道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朱兵同志任矿集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科员

  刘卫华、胡勇、张俊影、任秀侠、刘娟、朱兵六位同志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一年。

  孙文达同志试用期满,任区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王庭同志试用期满,任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科员;

  孙一芳同志试用期满,任矿集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科员

  孙文达、王庭、孙一芳、三位试用期满同志的任职时间,从其试用之日算起。

  韩建同志试用期满,其任正科级职务时间,从其试用之日算起。

  免去:

  胡勇同志的区招商局副局长职务;

  张俊影同志的区财政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张永恒同志的高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葛长勇同志的高岳街道办事处科技副主任职务;

  任秀侠同志的高岳街道办事处综治办副主任职务。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