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693作者: 淮北日报 信息来源: 淮北日报发布时间:2011-02-11 |
对于基层法庭来说,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人身损害赔偿件以及小额经济纠纷案件比较多,这些都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多调少判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
为此,石台法庭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全覆盖”的诉前调解制度,在各村委会、居委会形成了多元联动调解机制,即以法庭为主导,联合各村委会、居委会的人民调解员对矛盾进行化解,适时开展诉前调解活动,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2010年3月,家住杜集区段园镇祁村的86岁的黄老伯因赡养问题将儿子告上法庭。考虑到老伯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法官放弃休息时间上门调解。经过近3个小时入情、入理的耐心劝解,老伯的儿子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当场向父亲认错道歉,给付了赡养费,并表示今后将好好赡养父亲。
2010年5月,浙江客商在石台镇中心街开办一大型超市,因仓库场地租赁事宜和当地部分居民引发争议。该客商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向石台法庭反映,法官当即联系辖区居委会负责人进行协调处理,当天争议双方就在法官的指导下重新签订了租赁协议,消除了纷争。
在石台法庭,像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他们就是这样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当好矛盾隐患的“隔离带”。2010年,该法庭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共化解纠纷12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