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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集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图
浏览次数:1726作者: 杜集区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杜集区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11-01-04

 

 

 

 

 

 

 

 

 

 

 

 

 

 

 

 

 

 

 

 

 

 

 

 

 

 

 

杜集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图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法定资格   口头申请  
2.明确的被申请人    
申请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       申请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规定  
4.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     违法,可以一并提出审查申请  
  5.符合60日的法定申请期限     书面申请  
  6.没有向其他有权受理的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或者已经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且法院受理
 
    受理的,由本机关制作     将答辩通知书送达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   《行政复议案件答辩通知书》 被申请人
    复议机关自收到申请之  
    日起5日内审查是否受理  
        不受理的,由本机关拟定         将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
    《不予受理通知书》 请人
   
受理         除不予受理、转送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   决定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停止执行
 
   
        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一般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
审理   1.被申请人收到复议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   决定。情况复杂的,经复议办负责人批准,
  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情况可延长30日,并制作复议延期通知书,
  2.复议机关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           送达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维持                      
     
    行政复议决定      
        变更    
         
       
    对《行政复议法》第七     限期履行    
    条规定有权处理的,依      
      法处理,无权处理的,    
    在7日内转送有权处理     确认违法      
    的机关依法处理       责令重作             送达决定
       
        撤销  
   
   
决定     撤回复议申请     经本机关同意并制定复议终止通知书            
 
   
      复议决定作出前,被申请人撤销原具体      
    行政行为的,申请人不撤回复议申请的   复议机关   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  
        继续审查     明显不当的,确认违法或    
      复议决定作出前,被申请人履行了法定     原具体行   者决定撤销、变更      
    职责,申请人不撤回复议申请的   政行为      
          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适  
      复议决定作出前,被申请人变更原具体行政   当的,决定予以维持
  行为的,申请人不撤回复议申请的
  被申请人自收到《限
    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   期履行通知书》之日
履行     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的,制作并下达《限期履行通知书》 起10日内必须履行,
申请人、被申请人必须履行   并报告履行结果。 行结果
    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按照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分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