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集区高岳办“阳光村务”暖民心
浏览次数:1554作者: 淮北日报 信息来源: 淮北日报发布时间:201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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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有了阳光村务公开栏,村里的事是咋定的,钱是咋花的,都一清二楚了,‘阳光村务’让俺们成了村里的主人。”杜集区高岳街道办事处韩楼村村民李侠笑呵呵地说。
高岳办事处在实行“阳光村务”工程过程中,严格遵循“四个规范”的要求。“四个规范”,即规范公开内容。财务管理类、村务决策类等村务公开内容,突出抓好村级“三资”清理“一事一议”集资办公益事业情况的公开,让村民心中有数、消除疑虑;规范公开形式。公开栏采用不锈钢材料统一制作,设立于显眼位置,公开栏的芯板为活动式,公开内容可随时调整、更换;规范公开的时间和程序。重要事项在7天内公开,一般工作一季度公开一次(每季度的首月15日为公开日),一年内每个村不得少于4次;规范监督管理。各村居均落实专门班子人员具体负责,办事处有关部门还定期组织专人到村检查督办,对暴露出来的问题,督促村居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