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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干部人事调整期间严肃人事纪律和严禁滥发钱物的通知
浏览次数:4549   信息来源: 杜集区纪委发布时间:2012-02-16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规定,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管理,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现就干部人事调整期间严肃人事纪律及严禁突击滥发钱物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严禁突击调整班子成员分工,对机关科室和下属单位的岗位进行交流、轮岗和任免调整,借机以任何名义借用、调用一般工作人员。

     2、严禁截留、挪用、挤占财政专项资金或其他工作经费,巧立名目向本单位本部门干部职工滥发奖金、津补贴或购物券(卡)、充值卡等有价证券。

     3、严禁借机迎来送往,用公款安排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或高消费娱乐活动等。

     4、严禁借机处置国有资产和大额度资金的调度,或将国有资产擅自转让、转借、转移、调换、改换用途等。

     5、严禁用公款或让管理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涉及单位主要领导调整的,必须及时做好重要工作、重要资料的交接。对违反上述通知的,将视其情节和影响对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实施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构成违纪的,严肃处理。

 

中共杜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杜集区监察局

201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