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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届人民陪审员上岗
浏览次数:1963作者: 文/杨红梅 图/朱新敏   信息来源: 区法院发布时间:2010-08-04

——杜集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七名人民陪审员

 

728,杜集区八届人大常委第二十七次会议全票通过区法院提起任命的新一届人民陪审员。

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新一届任命工作,根据人民陪审员工作要求,人大主任郝圣领多次指示,提出要求,并亲自审核,确保了任命工作的顺利进行。

杜集区人民法院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截至今年6月底,12名人民陪审员5年来参与审理的各类案件达到230余件,参加案件中民商事案件调解率为68%

     

在精心选任上下功夫。区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先后数次向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汇报,并多次与司法局协商选任办法。在选任过程中,坚持选任条件,严把推荐报名、资格考察和提请任命关,力求把热心于陪审工作、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的各界优秀人士选拔到人民陪审员队伍中来。坚持代表性与专业性相结合,注意从不同行业、性别、年龄的人员中进行选任,确保专业领域和群团组织人员的比重。会同司法局深入到拟任人选的工作单位进行考察,确保了选任的人民陪审员素质好、学历高、能力强、范围广。选任的7名人民陪审员大学以上学历占54%,任命的人员中涵盖医疗、教育、妇联、农村基层组织人员、人民调解员、大学法学教授及大型厂矿企业工作人员,较好地体现了人民陪审员的群众性、广泛性和代表性。

在强化培训上下功夫。为了使人民陪审员尽快熟悉审判运行规律,区法院将对人民陪审员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审判业务知识和技能,包括法官职责和权力、法官职业道德、审判纪律、司法礼仪、法律基础知识和基本诉讼规则等内容,采用案例介绍、播放庭审录像、召开座谈会、法律专题辅导等形式。根据上岗后的实际需要,采取庭审观摩、座谈交流、集中学习、以会代训等方式强化提高陪审员的履职能力,主要以掌握采信证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的一般规则和学习新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此外,还为人民陪审员印发了包括《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汇编》等内容的小册子,购置有关的司法解释读本。通过多形式的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了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

     在加强管理上下功夫。为了做好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区法院以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为总的指导原则,针对工作中呈现出的现实问题,不断对人民陪审员工作体制、机制进行修正完善。成立了人民陪审员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由政治处负责陪审员事务的管理工作。同时,还根据审判工作和陪审员管理需要,采取地域和案件类型相对固定后再随机抽取的陪审形式,将陪审员分为机关业务庭和人民法庭两部分使用,要求各业务庭依照案件类型,根据法庭的地理分布、陪审员的特长,通过随机选和特殊选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安排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同时,对陪审员的组织管理、参加陪审的案件类型、陪审形式、陪审工作程序、学习与培训、考核与奖惩等相关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陪审案件上下功夫。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监督作用,明确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及其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要积极安排人民陪审员参审,保障陪审员对案件的参审权。凡由陪审员参审的案件,均由各审判业务庭至少在案件开庭前一周通知,使参审的陪审员与法官一起履行庭前准备职责,提前查阅卷宗、了解案情、熟悉案件的争议焦点,便于陪审员与法官在庭审中分工协作。在合议案件时,充分尊重人民陪审员的意见,让陪审员对案件的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处理意见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独立行使表决权,避免出现陪审员参审案件流于形式、陪而不审的现象。